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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“X加”论“加”是泛义动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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宰蛮县,愁忧无聊,瘴疠侵加。”司马光《叙清和郡君》:“人虽以非意侵加,默而受之。”方孝儒《祭王博士》:“忽衰病之侵加。”《汉大》侵加”两义。一为“侵入;侵凌”,用前二例。一为“渐增”,用后一例。其实是同一意思。

    《晋书.职官志》:“其余临时崇增者,则褒加各因其时为节文,不为定制。”王安石《贺韩魏国君》:“名遂身退,而有褒加之崇。”《汉大》:“褒加:嘉奖进秩。”把复指的“加”解释成“进秩”不确。

    日僧圆仁《入唐求法行礼巡记》卷三“会昌元年四月廿八日”:“真和尚教化俗人,助加绡四十六尺。”而“五月一日”再记此事:“深谢和尚教化,赐绢四十六尺。”即“赐”与“加赐”意思相同。

    《旧唐书.元结传》:“彼诮以聱者,为其不相从也,不相钩加。……吾不从听于时俗,不钩加于当世。”《汉大》:“钩加:勾结参与。”把“加”字添足为“参与”。

    金赵如奎《风入松.忆旧》:“眉儿淡了不堪画,愁和闷将人禁加。”《汉大》:“禁加:折磨。”紧扣“禁”字,而对复指的“加”不作添足,这才是对的,只是对多数的这种“加”字,要望文生义。

    四、“x加”和“加以”

    现在再回归到汤文的“x加”上来。

    “x加”不能成意义,不是词。大于词,却不成结构。它只是“x加……”这种四字式的一个局部。我们把“善加利用”、“严加查办”这类凝固结构与古汉语“加”字前附用法作对比,就可以知道,它们正是相同的。即它们的内部结构应该是“善.加利用”、“严加查办”。“善”是修饰“加利用”这个联合结构整体的。汤文把不能独立的“x加”捆绑在一起,不符合实际,就不能说明什么问题。汉语句子的局部结构,与实际口读的音步,在极少数情况下是不一致的。受汉语双音节词占大多数的影响,在实际的语流音变中,相邻的两个字,本是属于两个局部的,会读得紧连在一起,仿佛是一个局部。“善.加利用”被读成“善加.利用”的音步。这种假象也是汤文致错的原因。

    古代单音节词多,单音节词变成双音节有各种途径。动词前附、后缀泛义动词,也是方法。受这种格式的影响,双音节动词、形容词也有附缀“加”字的。

    《后汉书.章帝纪》:“诏书既下,勿得稽留,剌史明加督察尤无状者。”

    《后汉书.光武帝纪》:“帝以中国初定,未遑外事,乃还其侍子,厚加赏赐。”

    《王昭君变文》:“因此得病,渐加羸痩。”

    《红楼梦》第4回:“正愁少了娘家的亲戚来往,略加寂寞。”

    《歧路灯》第11回:“顿改前容,大加着急。”

    《太子成道经变文》:“遂差三十官人来,常加守护。”此例可与前叙的“加护”对比。

    《世说.政事》:“桓公甚患其迟,常加劝勉。”

    《世说.轻诋》:“苻宏叛来归国,谢太傅每加援引。”

    《世说.文学》:“卿天才卓异,若复小加研寻,一无所愧。”

    《教坊记》:“每请俸禄,每加访问,尽为予说之。”

    《晋书.郭璞传》:“因奇之,厚加资给。”

    《南史.宋.孝武本纪》:“普加班赐,所在原宥。郡守、邑宰及人夫从捜者,普加沾赉。”韩愈《与袁相公书》:“阁下倘引而致之,密加识察……”

    可见,现代汉语书面语“善.加利用”这种习见的典雅格式,完全是从古汉语继承来的。其中的“加”仍无独立性,它的具体意思就是限定为所依附的动词的意思。因此,它不是主要的,那个有具体意思的动词才是主要的。汤文说:“x加”中,“x”只修饰“加”,“加”是主要语,完全错误。

    汤文说:“x加”是“x加以”的省略,这至少有两个问题不能明白。一个是,“加”的词义究竟是什么?一个是,“以”是什么词性,为什么可略去?

    《汉大》“加以”有二义。一是“加上”。如韩愈《潮州剌史谢上表》:“臣少多疾病……加以罪犯至重……死亡无日。”“加以”是“加上”的意思,但会有人问:“以”字是什么意思?古汉语语法著作从来未尝解释。笔者的研究,它是介于谓语与宾语之间的助词。先看下面例句。《孟子.梁惠王上》:“五亩之地,树之以桑。”

    《战国策.齐策》:“自负以不肖之罪。”

    《晋书.陶渊明传》:“道济馈以梁肉。”

    《论衡.逢遇》:“才高至上,不可保以必尊贵,能薄操浊,不可保以必卑贱。”

    《宋史.苏轼传》:“积以岁月,皆得其用。”

    苏询《六国论》:“约以连兵并举。”

    钟嗣成《录鬼簿.序》:“人生斯世也,但知以以死者为鬼,而未知未死者亦为鬼。”

    这些例句的谓语是一般动词,可见带“以”的普遍性。“加.以.宾语”就是这种格式中多见的类型。

    《汉大》对“加以”的第二种解释:“用在多音的动词或动词构成的名词前,表示如何对待或处理前面提到的事物。”这是承用《现代汉语词典》的解释。然而并没有触及实际难点。《现代汉语词典》的例句:“文字必须在一定条件下加以改革。发现问题要及时加以解决。”表示如何对待或处理前面提到的事物的词语,是“改革”“解决”,而不是“加以”;没有“加以”,也是表示如何对待或处理前面提到的事物的。还可比较:问题要解决;问题要加解决;问题要加以解决。三者的句意并没有区别。

    《汉大》的例句,明代徐榜《济南纪政.烛冤》:“地方将朝付送官,扳赵守道在内,执讯之,加以重刑,守道伏辜。”此例误。

    **《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》:“这些都应该向他们进行教育,加以纠正,而不是简单地进行斥责。”此句谓语有三部分:进行教育,加以纠正,不进行斥责。它们在句法上没有差别。不用“进行”、“加以”,说成:向他们教育,纠正,而不斥责。意思不变。也就是说,“加以”只是构词问题,与语法无关。

    五、“加”没有“更加”的意思

    《汉大》解释“加”有“增益;更加”的意思,这是不妥的。这是根据王力主编《古代汉语.常用词》“加:更,更加。《孟子.梁惠王上》:‘邻国之民不加少,寡人之民不加多。’王安石《游褒禅山记》:‘则其至者又加少矣。’注意:这种‘加’字不能理解作‘增加’,否则,‘加少’不好讲。”但把“加”字增加“更”字解释成“更加”,是没有道理的。这正是王力先生批评是“把‘通’等于‘确’”。如果可以这样,那“好”也就可以解释成更好。如此等等,就非常混乱了。

    细审《梁惠王》例句意思,应是说:邻国之民不减少,寡人之民不增多。而不是说:不更少,不更多。因为更少,更多的前提是:已经在减少;已经在增多。而原文并没有这个前提。论题是梁惠王的政措没有效果,用邻国之民没有被吸引到梁国来,因而人口没有减少,梁国人口也就没有增多来证明。多;再多;更多;最多。这是逐级的变化,要说更多,就得有已多的前提。

    我以为,“不加少”“不加多”的“少多”是形容词用作动词:变少;变多。本文前面已经有形容词前附“加”字的例子。

    《庄子.秋水》:“禹之时十年九潦,而水弗为加益;汤之时八年七旱,而岸不为加损。”久旱水浅,岸就相对增高;不存在反而“加损”的情况。“加损”应是偏义复词,只指“加”:岸的高不增加。全句说:再潦或再旱,对大海来说没有影响,海水、岸高都不增加。这便与《孟子》“邻国之民不加少,寡人之民不加多”的情况完全一致。《游褒禅山记》:“则其至者又加少矣。”也是:又变少了。

    《国语.晋语五》:“梁山崩,以传召伯宗,遇大车当道而覆,立而辟之,日:‘避传。’对曰:‘传为速也,若俟吾避,则加迟也。不如捷而行。’伯宗喜。”并没有说在碰到翻车前已经迟的前提,“加迟”的意思只能是:就迟了。而不是更迟了。这个“加”,应是泛义动词前附。

    《汉书.酷吏.赵禹传》:“至晚节,事益多。吏务为严峻,而禹治加缓,名为平。”没有“已缓”的前提,也就不是说:更缓。而只是说:缓。这个“加”,也应是泛义动词前附。

    再深入一步考虑,王力主编《古代汉语.常用词》“更:(一)平声,改变。(二)去声。副词。重新,另外。”《经籍纂诂》对“更”字汇集的古注很多,也都是这两种意思。

    也就是说,先秦时代连“更”字本身都还没有表示程度甚的副词的意思,也就并没有“更加”“愈加”“越加”这类词。“加”字怎么会有“更加”的意思?

    《汉大》“更:更加”的例句,《战国策.韩策一.苏秦为楚合从说秦王》:“大王事秦,秦必求宜、成皋。今滋效之,明年又益求割地。与之,则无地以与之;不与,则弃前功而后更受其祸。”例句不确。对比的是:与地无祸,不与地有祸。前面不是有祸,后面就不应是更加有祸。“更”的意思:变更。变得有祸。

    还可以对比:《后汉书.文帝纪赞》:“张武等受赂金钱,觉,更加赏赐,以愧其心。”此“更加”结构也是“更.加赏赐”。后来凝固成为现代汉语的副词“更加”。

    杨伯峻《古代汉语虚词》首言“更:更加”。例句即上引《战国策》。又,《史记.孝武本纪》:“求蓬莱安期生莫能得,而海上燕、齐怪迂之方士多相效,更言神事矣。”应当是说:变更说神事。即不再说蓬莱的神事,而说别的地方的神事。

    《词源》“更:更加”仅一例。《史记.管晏列传》:“吾尝为鲍叔谋事而更穷困,鲍叔不以我为愚,知时有利不利也。”是说谋事的结果:反而穷困。前面没有穷困的已然,就无所谓更穷困。

    杨树达《词诠》:“更:表度副词:愈也,益也。”仅一例《水经注》:“又城处水之阳,而以阴为名,更用惑焉。”是准确的,但时代很迟,例句也少。《汉大》“更加”的例句是元代刘壎《隐居通议.象山先生言吏奸二书》:“当来更加揪敛,使归简严,则前无古人矣。”和明代《二刻拍案惊奇》的“更加相厚”。“愈加”“越加”例句都是明代的“愈加困苦”“越加嗔恼”。这充分说明先秦时“加”没有更加的意思。而且,就是现在,“加”没有更加的意思。因为一则不能把“更加”说成“加”,二则,更好、更新、更大、更难,这样的意思不能说成“加好”。

    “更加揪敛”“更加相厚”、“愈加困苦”、“越加嗔恼”,也都是“更.加动词(或形容词)”的结构。即仍然是“加”的前附泛义动词用法。由于以两个音节也就是两个字为一个音步的关系,把其中的“更”与“加”读得紧连在一起,后来又凝固成“更加”的词语,就成为现代汉语的副词。

    《辞书研究》编辑部编《疑难字词辨析集》(上海辞书出版社,1985年)中有周复纲《“加”无副词义》,也认为“加”无副词“更加”义。要点是:(1)《词海》《古汉语常用字典》等说“加”有副词更加义,只能把“加多”、“加少”、“加缓”等个别词语解释通。而说“更加”是,必然意味着在意义上有比较、递进关系,然而这几个例句中都没有这种关系。例如《孟子.梁惠王上》:“邻国之民不加少,寡人之民不加多。”就没有“邻国之民不己少,寡人之民己多”的前提,自然说不到“更加”。(2)《辞源》、杨伯峻《孟子词典》都不说“加”有副词更加义,这是对的。(3)“加多'“加少”、“加缓”中的“加”字应是“变”的意思。因此应给“加”增加“变”的意项。

    周复纲先生否定“加”的所谓“更加”义,是独到锐敏而正确的。但另说“加”有“变”的意思,则仍然是以误纠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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