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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的广州旧婚俗说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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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而会扩孔破裂。窄、薄、韧性小的处女膜,**时破裂的流血才会外流。而厚薄、宽窄、软硬程度,因人而异。下肢剧烈活动、骑车、猛而重的趺倒,都可能破裂。薄、窄、软而韧的处女膜,首次**前很可能大破而多流血。旧时有的男子结婚时年龄过小,初次**未必到位。简单地以初次**不见红而判断不是处女,实在是冤枉了不少妇女。

    清代采蘅子《虫鸣漫录》记载的一件事:

    有一个十二三岁的女孩,一天穿着破了裤裆的裤子,骑着锄把跳荡、奔跑玩耍。耍了一会儿,扔下锄头回去了。邻居一位老翁,看见锄把上有血迹,知道是处女的“落红”,便把此锄保存下来,也没有向谁告诉此事。几年过后,此女出嫁,初夜交合未见红,怀疑她不贞节。话传出来,老翁取出藏锄,说明情况,她的丈夫消除了疑心。这一记载具有科研发现意义,说明人们在实际生活中经历的此类情况也不在少数,从而知道女孩儿可能在婚前落红,仅凭婚夜没有落红就以为不是处女,会冤枉女孩儿。只是古人讳言这方面的详细情况,而不为多数人知道。前面所叙及的俞浦臣的那一首诗的第二句“洞房花影总朦胧”,“花影”即指女儿红。“总朦胧”

    是说凭此间接性的道理来判断贞节与否是靠不住的。

    处女红本是有限的,在**仰卧的情况下,上溢流出的更少,但是元代以来的作家在诗词小说中肆意渲染,夸大描写,诸如“被底红浪”、“花下红雨”之类,也对孤立地以婚夜见红论贞节起了推波助澜作用。

    元陶宗仪《綴耕录》卷28叙有人娶妻初婚之夜未见红,朋友袁可潜写《如梦令》戏赠:“今夜盛排宴席,准拟寻芳一遍。春去已多时,问甚红深红浅?不见,不见,还你一方白绢。”冯梦龙《夹竹桃.映日荷花》:“州前小姐未经风,吃个情郎扯住要做喜相逢。一时难脱,只得强从。鲛銷帕上,染却嫩红。情哥郎羞搭搭拿去灯前看,好像映日荷花别样红。”

    一般普通的劳苦家庭,对媳妇主要看人品勤劳,对处女红不是多么注意看重的,有文化的人读了此类文学作品,似乎长了知识经验,互相仿说,显示文雅之才。影响所及,城市居民便对此颇感兴致。又必是文人作俑,刻意而成“烧猪”的谐音,从而酿成少数地方的鄙陋风俗。古代作家为片面追求情节的趣味性,大量铺写某些民俗现象,又不作深入的研究,往往起了宣传、推助迷信、落后认识的不良效果,这是与作家指导群众的神圣责任相违背的。

    与“送烧猪”民俗相类似的,又有如下二例。

    台湾婚俗,新娘要特意穿纯白色的内衣内裤,叫“贴肉续”。初夜后洗去血污,妥存箱底,直到死后小殓时穿上,表示“身本洁来还洁去”的妇德无二。闽南婚俗,也是新娘必穿白内衣内裤。有的公婆次日早晨要堵门查验新娘内裤是否有落红。“送烧猪”之类,从另一个方面反证了新娘三日回门“归宁”的民俗,机制只在于尽快向父母汇报**是否和谐及相关情况。民俗是人们在不同时代,从不同的角度对事物认识的物化形态,堆积在一起,会有矛盾而“打架”的。古老的处女红禁忌演化成普遍而多样的避煞婚俗,广州和东莞并不例外,而此两地对同一事物却又喜之若狂,便是一个例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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