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鞋与古今民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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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《金瓶梅》第九回叙西门庆娶潘金莲为第五房。“到第二日,妇人梳妆打扮……走来后边大娘子吴月英房里,拜见大小,递见面鞋脚。”《汉语大词典》以此例立条作释:“旧俗新嫁娘第一次拜见姑嫜及诸姑姊妹,须奉上自己剌绣的鞋面,作为见面礼,谓‘见面鞋脚’。”白维国《金瓶梅词典》:“鞋脚:特指妇女亲手做的,作为见面礼物以显示自己手艺的鞋袜之类。”而例证相同。

    两释言所送的有鞋面和鞋袜的不同,又未讲明为什么偏以不值钱的此物为见面礼。其实所送的是做成的鞋,不取它的价值,不是显示自己的手艺,而是以“鞋”字谐音双关“谐”字,寓意与对方感情谐合。这是汉语谐音文化中一个十分活跃而普遍的因子,婚礼中不限于新媳妇向姑嫜及姑姐妹,也不限于婚礼。它源远流长,渗透到许多方面,构成一个多层次、广范围的民俗文化网络。本文对此即作梳理和阐释。

    首先申说婚礼与情爱民俗中的鞋。《春秋公羊传.庄公二十四年》:“夏,公如齐迎女。何以书?亲迎,礼也。”一笔带过,不及其礼如何。汉代刘向《说苑》卷十九《修文》叙此事后言:“其礼奈何?曰:诸候以屦二两加琮,大夫、庶人以屦二两加束脩二。曰:‘某国寡小君,使寡人奉不珍之琮,不珍之屦,礼夫人贞女。’夫人曰:‘有幽室数辱之产,未喻于傅母之教,得承执衣裳之事,敢不敬拜。’祝祝,答拜,夫人受琮,取一两屦以履女,正笄衣裳而命之曰:‘往矣,善事尔舅姑,以顺为宫室,无二尔心,无敢回也。’女拜,乃亲引其手,授夫乎户。夫引手出户,夫行女从,拜辞父亲于堂,拜诸母于大门。夫先升舆执辔,女乃升舆,毂三转,然后夫下先行。大夫、士、庶人称其父曰:‘某之父,某之师友,使某执不珍之屦,不珍之束脩,敢不敬礼某氏贞女。’母曰:‘有草茅之产,未习织纺绩之事,得奉执箕帚之事,敢不敬拜。”’

    迎亲礼物之一的“屦”,读音同“句”。《方言》卷四“屝、屦、粗、履也。……自关而西谓之屦。……丝作之者谓之履,麻作之者谓之不借,粗者谓之屦”。《墨子.兼爱下》:“练帛之冠,且苴之屦。”“且”即“粗”之借字。琮,是特制的礼品玉器,却同粗贱的屦在迎亲大礼中相提并赠。可见屦的作用不在物质价值,而在寓意。屦成双配对,彼此不离,象征谐合。屦用两双,一双新娘就要穿,象征与新郎相谐;一双留下,是赠父母的,象征婿与岳家合谐。琮是贵重之物,大夫、诸侯可用束脩代替;屦,借物而传情,诸侯同样也不可少。

    《战国策.赵策.触龙说赵太后》:“媪之送燕后也,持其踵而为之泣,念悲其远也,亦哀之矣。已行,非弗思也,祭祀必祝之;必勿使反。”女儿出嫁,为什么会“持其踵”即握她的脚而哭呢?让人费解。隋树森《古代散文选》注言:“握着她的脚后跟(意思是拉住她)。”如此便成了耍赖皮的植。朱东润主编《中国古代文学作品选》又注:“持,制止意。踵,脚后跟。人举足则两踵接迹而至。持其踵,就是说母亲同意的婚姻,是以女儿到夫家为念为安的。”阴法鲁《古文观止译注》:“她上车后,赵威后在车下握着她的脚后跟,舍不得她离去。一说,古代车辕的尾端称‘踵’。”但此“一说”实指车厢下部的辕尾,也同句意无关。

    用刘向所记的婚俗正好解释这一难句。母亲要从女儿夫家所送的两双鞋中,“取一两屦以履女”,穿此鞋至夫家,从此开始,白头偕老。“持其踵”便是握着女儿的脚跟给她穿上夫家的鞋。上引礼俗明言,女儿是“拜辞父(母)于堂,拜诸母于大门”后才登车的,母亲不会再去大门外握已上车的女儿的脚跟,或握车厢下的辕尾。

    汉代以前还没有“鞋”字,那时有各种不同的称名,各从不同的质地为理据,“履”是相对的通名,从践地而言。“鞋”字出现于汉代,《说文》尚未收。应是从成双的理据,经迎亲送此物的习俗推助,按“谐”之音而新有的称名。也由这一特殊用途,从而“鞋”之名取代了以前的十几种名称。一直使用到现在。

    “鞋”字产生之后,更便于寄托谐合的寓意。即由以物象征而结合“鞋”与“谐”的谐音修辞。这种民俗事象便多见了。

    后唐马缟《中华古今注》:“至东晋……娶妇之家,先下丝麻鞋一輛,取其和鞋之义。”仍承古习,但特用丝麻鞋,又结合了“丝”是谐意“思”的一层,指夫妇思恋之情。

    唐代著名传奇小说《霍小玉传》叙小玉被抛弃后,“玉梦黄衫丈夫抱生来,至席,使玉脱鞋。惊寤告母,因自解曰:鞋者,谐也,夫妇再合。脱者,解也,既合而解,亦当永诀”。唐代时这一谐音已为人熟知,日有所想,夜便成“脱鞋”之梦。

    白居易有一首《感情》诗,其中说:“中庭晒服玩,忽见故乡履。昔赠我者谁?东邻婵娟子。因思赠时语,特用结终始。永愿结履綦,双行复双止。自我谪江郡,漂荡三千里。为感长情人,提携同到此。今朝一惆怅,反复看未已。人只履犹双,何曾得相似?”诗人从一双赠鞋怀恋当初那未遂的爱情。可见,婚礼中男向女赠鞋已转化到女性私赠己鞋作为婚姻或爱情定情之物。

    唐诗又如王涣《惆账》诗之六:“薄幸檀郎断芳信,惊嗟犹梦合欢鞋。”陆龟蒙《风人诗》:“旦日思双履,明时愿早谐。”李商隐《戏题枢言草阁》:“及今两携手,对若庆下鞋。”诗言朋友聚会,而用了恋人之比,所以题目中特有“戏”字。

    清代张云墩《四寸学》卷一:“今时新婚之俗,取妇之鞋以帕包裹,夫妇交递之,名曰‘和谐’。”近代各地大同小异的婚俗又如:

    江苏丹阳,定婚后有“送鞋样”的关目,男方把全家人的鞋样送给女方,新娘普遍送鞋。

    江西南昌,女家要给新娘郎各做一双鞋,并且用桐油油过(可做雨鞋用),谐音取意便是:同谐到老。“老”由“牢”而来。

    江西余干,新娘上轿时换上夫家的鞋。但是流行的说法是:鞋要踩地,“踩”谐音“财”。不穿娘家鞋,不在娘家踩地,以免把娘家财气带到夫家去。这显然是由当初“谐和”的机制而另外附会的次生趣说。

    广东东莞,新娘给新郎的舅送鞋,湖南江华瑶族,新娘要给夫家送九双鞋。是由“久”而谐音为“舅”和“九”的。

    江苏泰县,定婚的回礼中必有鞋和帽,帽是由鞋而衍生的。娶... -->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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