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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十一章 谋办厂拜见格格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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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【互粉互藏吧】

    于成龙眼下最想开个粮食加工厂。这些年他感到抗日武装要想立足,最关键的是要有吃的,只要有了吃的,其它的事情都好办,缺粮挨饿让山里的抗日武装吃尽了苦头。

    于是他派何老贵去八里城粮食加工厂看看,能不能把它买下来。何老实回来后,那个厂子还在,咱们派去的暗探也在那隐蔽工作呢,现在是粮食检验的头,负责进粮验货,加工后的粮食评等。据他,想开厂子不容易,没有根基不行,日本人根本不会批准,原来的掌柜早就被赶跑了。现在是蒙古齐王的二格格在开厂子,有他爹的势力,她才能起来。咱们想买人家根本就不能卖,再咱也见不着她。不过听她最近几天可能要来这看看,但不敢肯定。

    “据这齐王是郭尔罗斯前旗的王爷,二十三岁就被封为辅国公。早些年跟日本人有些勾勾搭搭,现在不行了。可他是满洲国开国元勋,名字叫什么丕勒,不好记,是满洲国蒙政部大臣。不过听最近因为手下兴安南省和兴安北省省长不满日本人统治,他受到牵连,去年被贬了,封个什么参议府的参议,没啥实权。他这个二格格叫乌云珠,早年嫁人。她丈夫是个汉人,在北平、天津一带做生意。不过她丈夫根本不喜欢她,早就另有新欢,把她给甩了,不过名义上还是夫妻。但她也不回娘家王府,到处窜。这样人不是啥买卖人,图的是有事干,咱要弄好了可以借她的名跟她合作,只要给她好处。咱们可以去试试,投其所好,或许能行。”总舵出了他的想法。

    “快过年了,查得越来越紧,咱们不能老住在这里,容易引起麻烦。这样,先让何老贵去打听打听,重打听打听乌云珠的喜好和性格,咱们随后就到,在端龙岗碰头。”于成龙完,让何老贵先走了。

    第二天,于成龙和总舵、金参议、张道仙等人也要离开,跟家人告别。

    “没住几天就走,不上啥时候才能回来。出门在外要多保重。妈在这很好,别惦记我。走就走吧,凤英给你们带吃的,拿着路上吃,妈也不强留你了,走吧!”于妈妈眼含热泪。

    “快过年了,咋走就走了呢?过了年再走吧,自打结婚连个团圆年都没过上!”媳妇凤英一边给于成龙准备吃的,一边,眼泪早流出来了。

    “没办法,事太多。好好照顾妈妈,过了年正月和妈去端龙岗住几天。我这有一封信,三羊要是能回来过年就交给他,要是回不来就烧掉吧。事情如果办得顺利,也许我能回来过个年。”于成龙也眼含着泪跟家人告别。

    肖总辅送的最远,相互交代了一些事。肖总辅她准备领儿子回刘家铺子看看,过了年再回到这,让儿子就留在这里念书,托于妈妈和凤英照看,孩子从就是在于妈妈身边生的,有感情了。儿子已改姓肖,学校也联系好了。于成龙和总舵同意,告诉她不要太着急,如果没啥危险,可以多住些日子。

    告别肖总辅和家人,于成龙四人就去了端龙岗。到了岳父家,赵爷和曲忠民都来相见,何老贵也在这等候。

    大家一起吃了一顿饭。赵爷跟于成龙了近些日子分地的一些情况。

    “按照总舵和你的意见,地都分完了。按人口和青壮劳力分的,很公平,需要照顾的都照顾了。起初大伙不敢要,后来是租给他们的,第一年不收租子,以后要是年成好了再收。地是长期租给他们的,但不能转卖,转租,如果自家实在种不了,可以雇人帮种,自己出工钱。原来那些有地的户,不足的咱给补上,地多的咱也不收。这样一来大伙才抢着租,没几天地就分完了,多亏曲老弟和陈大哥帮忙,还有不少乡亲们主动帮忙,才分得这样快。乡亲们的积极性可高了,这不大冬天的就有人往地里送粪。明年是个好年景,收成一定不错,我再想法让日本人少收,大家明年的日子一定好过。”赵爷借着酒劲了很多。

    “这里的事你就打理吧。咱都是一家人了,我们信得过你。但要低调,不可张扬,稳步发展。将来这里就是咱们圣道会的后方基地,千万别引起鬼子的注意,特别是协和会的成员,咱村子里可能也有,要时刻防着,他们是替鬼子卖命的,必要时可采取办法清除他们!”于成龙嘱咐。

    “云二爷一家走了,把老太太和大娘一起都带走了。也不知搬哪去了,大冬天的,还得举家搬迁,也够可怜的,毕竟故土难离。云二爷也是个好人,特别是老太太,临走还念叨海子呢,特别放心不下五姐。但五姐不愿跟她爹走,自己回婆家了。”赵爷。

    “不赶走日本鬼子,谁也别想过舒服日子,但愿他们能搬到一个更安全的地方,一家人平平安安。”于成龙。

    吃完饭,又了一会话,送走了赵爷和曲忠民,何老贵向他们汇报他打听到的情况。

    “乌云珠没啥特别的喜好,好像是就喜欢马,蒙古人都那样。自从她丈夫抛弃她之后,她脾气越来越坏,常打骂下人,喜怒无常,谁的话都不听。这回打听准了,她明天就到,是快过年了,来这看看,顺便给王府带回去上等精米。”何老贵。

    “这是个机会,我们可以利用她喜怒无常,办事不靠谱的特,引诱她把米粉厂让给我们。但得首先取得她的信任,她喜欢马,咱没有好马送她,一下子又弄不到。其它的送她啥呢,关键是首先要博得他的好感,才能进行下一步。”总舵又开始捋胡子、想对策。

    “她喜欢马?我这有个马鞍子,是战马用的,还是老早时候蒙古当大官的人用的,能值钱。是我年轻的时候救了一个老蒙古,喝酒喝多了倒在山里,差让狼给吃了,我把他给救了,还送他一匹马让他回家。他第二年就给我送来了这付马鞍子,还真讲究。这人叫巴古特,听他也是蒙古王公的后代,现在没落了。我把它拿来,你们看看,要行的话就送给她吧,放我这也没啥用。”岳父对于成龙。

    岳父出去不一会,搬回来一个大箱子,打开后从里面搬出来了一付马鞍子,上面镶嵌了许多玉石,玛瑙和宝珠,马镫还是银质的,非常精美。

    “这是个好物件,很贵重。但我们不能把你这么贵重的东西送人,你还是留起来好好保管吧,将来会很值钱。”总舵。

    “我虽然有些舍不得,但为了办事,你们就拿走吧,也不能当饭吃,我留着没用。”岳父。

    “乌云珠既然喜欢马,这东西她一定喜欢。这样,我们出钱把它买下来,这样行吧?”于成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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