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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“趣难词”的答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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而文从字顺了。

    拙文说雷公蜗、雷公根娲、雷公草、雷丸等词(还可以补充柳州话雷公蛇即鳄蜥)中“雷”的理据是“磊”或“累”,可以互证。“公”的理据是“疙瘩”,并用“绿豆公”等十个词中的“公”字作了论证(并可参看《语言研究》2002年第4期拙文《粵语趣难词释例》)。朱文不管这些系列词语,却拿蝌蚪“闻雷尾脱”的民俗说法,只对“雷公腿”说:“本来是平实的说法,则不必多加猜测,节外生枝,以免引起无谓的争论。”还可以补充,柳州话“雷公签”(刑具竹签)、东莞话“雷公凿”(锥状食品)、广州话“雷公凿”(锥状苦瓜),“雷”都是“錑”谐音,意思是:钻。“公”却是第二人称敬称。这么多的“雷公”都是趣假的,可见是一种造词机制。

    然而“闻雷”与“雷”大不一样,即令加字成“闻雷”,也应是说蛙,怎么还是说蝌蚪呢?不能自圆其说。应当是先有雷公跑趣名,后有蝌蚪“闻雷尾脱”成蛙的无稽而成趣之谈。蝌蚪是疙瘩状,才是平实说法,蝌蚪闻雷尾脱,才是不实而趣的说法。朱文恰好说反了关系。我恰好解释了不实的“雷公”的由来。怎么能说是“节外生枝”、“无谓的争论”呢?许多神话及民俗说法都是以隐实示虚的语言机制而形成的。此项研究对破除迷信大有意义,笔者文章已有许多举例,此又是一例。可见这种争论不但不是“无谓”,而是大大“有谓”。

    古代对“狼狈”“犹豫”“不借(指草鞋)”等词的理据有可笑的错误解释。《颜氏家训.书证》:“案《尸子》曰:‘犬五尺为犹。’《说文》云:‘陇西谓犬子为犹。’吾以为人将犬行,犬好豫在人前,待人不得,又来迎候。如此往返,至于终日,斯乃豫之所以为未定也,故称犹豫。”《酉阳杂俎》前集卷十六:“或言狼狈是两物。狈前足绝短,每行常驾两狼,失狼则不能动。故世言事乖者称狼狈。”后来又补充说:狈聪明,给狼出主意,所以有“狼狈为奸”词。它们也是平实的吗?王念孙等的研究指明:犹豫是联绵词。“狼狈”理据是:剌址。《说文》:“址:足剌址也。”后来变易成:蹟狈、頼狈。本义是走路的“行不正”,引申为指行为的不正。慧琳《一切经音义》卷五十八《僧祗律》:“狼狈犹蹟狈也。”《龙龛手鉴.足部》:“頼狈:行不正也。”頼字或加足字旁,见《集韵》去声泰韵。又如《急就篇》:“裳韦不借为牧人。”颜师古注:“不借者,小屦也。以麻为之,其贱易得,人各自有,不需假借,因为名也。”清代黄生《字诂》:“谓不须假借,义殊无谓。”引《释名》:“齐人云:搏腊,犹把鲊,粗貌也。”学者们对此只有赞赏,有谁贬斥说是多加猜测,节外生枝?诸如此类的民俗词源,正是因缺乏科学的理据解释,而对隐实示虚再做倒果为因的趣说。

    我说嗓音沙哑义的“鸭公喉”,是“哑”谐音,“公”是虚陪的第二道机关(这里我要给自己纠误,另说“公”是“宫”的谐音,以受宫刑而声音沙哑的宦官的声音比喻)。朱文举了许多同类例子,以为我是误说。其实我也知道那些同类例子。但与“真理有时只在少数人手里”的格言一样,此类词的“多数”对理据是没有意义的。不能证明“鸭”就是比喻用法。在民俗和语言中,恰恰是因趣假更为流行,而成为多数。“马虎”不是铺天盖地的写法吗?朱先生为什么又同意我所言的“麻糊”是理据呢?是的,“公鸭声听起来不清脆不响亮”。但词义是“沙哑”,与“鸭”正成趣假对应,而不清脆不响亮是另一回事。母鸡比公鸡的不清脆不响亮更是差别大得多,为什么不做比喻?喻体要比被喻体的特点直接、明显、常见,这是比喻的基本道理,因而许多好比喻是古今、全国相同的。

    朱先生只知其一,不知其二。也有方言不以公鸭“比喻”的,如西宁话却说“鸭嗓子”。温州说:水鸡声。而水鸡即鸭,也不言“公”。此特例倒透漏出仅是“鸭、哑”谐音。无独有偶,徐世荣《北京土语辞典》哑脖子鸡:讥笑人声音沙哑,如鸣叫嘶哑的鸡。”各种动物都会有鸣叫嘶哑的,为什么只以鸡比喻?比喻的解释错误。“鸡”与“唧”或“吼”谐音,指细小的声音。无独又有三,厦门话“鸭母骹”与“鸭骹爬”都指扁平脚。但一者言“母”,一者不言。透漏出言者为假,是“武”同音同调谐音。用古义:步。可见此词历史悠久,出人所料。

    我说,马扎、马仔、鬼马、牛高马大,其中都是谐音“码”。朱文异议:“马”“码”并无区别,历史上“马”先于“码”。按,并无区别之说完全错误,也许先生词不达意了。辞书的“马”虽先于“码”,但“码”产生后就可谐音了。朱文说,明代剧本有“成马家(成堆的)”词,但1915年的《中华大字典》“码”没有此义项,《汉语大字典》有此义项,却是《暴风骤雨》的例子。其实结论恰相反:明代那个词中正是谐音“码”,证明已有此词。《集韵.马韵》虽有“码”字,也无接连义。但请看《汉语大词典》:“马:“码”的古字。1筹码。《礼记.投壶》:‘请为胜者立马。’郑玄注:‘马,胜箅也。’2量词。相当于堆。明无名氏《单刀劈四寇》头折:‘董卓在日,成马家金银段匹送与他,今日故来索战,替董卓报仇。’”但是,“相当于堆”的意思实际是从动词连接义来的。文献著录词语,辞书解释词义,都远远迟后于实有的时代。文献和辞书中没有的,未必语言中就没有。“马”谐音“码”的连接义的时代,语言界尚未有识,此简作论证。

    《周礼.天官.掌舍》:“掌舍,掌王之会同之舍,设樫梪再重。”郑玄注引杜子春释“樫梪谓行马”。贾公彦疏“樫梪是周卫之具”。《说文.木部》:“樫,樫梪,行马也。”《说文通训定声》“马”字“转注”项下:“《说文》:‘梪,行马也。’今俗谓之‘档众’。”即都认为“马”不是字面常义。《汉语大词典》:“樫梪:用木条交叉制成的栅栏,置于宫署前遮拦人马。又称行马。”又,“行马:阻挡人马通行的木架。一木横中,两木互穿以成四角,施之于官署前,以为路障。俗亦称鹿角,古谓桂枑。清末民初时,衙署及大第宅门旁犹有设者,俗呼拒马叉子。……参阅宋程大昌《演繁露.行马》。”实际都是“码”的连接义。行马:路上(用木)码连(的阻碍物)。现在不是还有许多有音无字的“字”吗?不能因词典无其字或无其义而说没有那个词。研究的任务就是弥补缺失。

    东莞,乌龙:不负责任。摆乌龙:误会,搞错。我说都是谐音“胡弄”。朱文未指出错误何在。却另介绍说:黑狗可叫乌龙,宋代有人不知,以“拜狗作乌龙”解释。“所以,以黑狗为乌龙是一场大误会……特录此备考。”黑狗可叫乌龙;以黑狗为乌龙是一场大误会。朱文岂不互相矛盾。即令确实是大误会,也与东莞此二词的理据风马牛不相及。朱先生一点也没有讲出“不负

    责任”与“狗”有什么一致关系,因而是无法否定谐音“胡弄”的解释的。

    “打斧头:代买东西或代办事时从中沾点小便宜。”拙文对此说本是隐语。《切口》:‘砍斧头:妓女于正项之外,向客需索耳。’就东莞话而言,‘斧’由‘副’或‘附’隐实示虚,仅声调不同,指次项的、附带的。”朱文:“即使用谐音之说,也不一定说清楚了。‘打(砍)斧头’一语,清道光年间刻印的《汉口竹枝词》中提到‘旁人讹诈曰逼笼曰逗放,本人软索曰砍斧头。’‘斧’由‘副’或‘附’隐实示虚之说,是按照今人的用语(搞副业收入或附带收入),150多年前的人们还没有这样的说法。”按,武汉话此词与东莞话并不同义,没有料想到朱先生竟然用武汉话来否定东莞话的词义。此是一。我只说“副”,即《切口》的“副项”,也就是附带收入,这并没有错误。妓女从鸨母所得的是正项,向客需索的自然是附带的。我并没有说就是“搞副业收入”。此是二。《汉语大词典》“副”的首义“居第二位的。辅助的”。有汉代例,不就是对“正”、“本”而言的“次”的事理吗?此是三。否则,词的字面与词义是怎样的联系呢?

    《武汉方言词典》:“砍斧头:旧时指纠缠着要。逼笼:旧时指讹诈。”也都避言理据。失收“逗放”词。而且朱先生为什么不对“砍斧头”做实际理据的解释呢?我又可以解释:“砍”是”谐音:扣住。“斧”是“复”谐音。是“爾头复”的理据:扣住头而反复(索要)。谐音而且倒序了。打斧头,字面则是以武力索要。

    “鸭大:爱吹牛皮的人。”拙文:“实际是‘牙’。牙大,指口大,话大。甘肃陇东话正说‘牙大’。”朱先生置问:“牙大怎指口大,口大怎指话大(吹牛)呢?”说话用口用牙,因而以牙大指口气大,即说大话。“聱牙”是不顺口的意思,朱先生为什么不反问:“聱牙”怎么是不顺口呢?“不齿”是不值得一说。朱先生为什么也不作类似的反问呢?朱先生既然认为我的解释不对,为什么又不提出自己的正确解释呢?能把“鸭”解释成“说”的意思吗?

    “八卦婆=八婆:爱管闲事的女人。”拙文:“‘卦’由‘挂’隐实示虚。八挂,犹八扯,什么事情都扯到自己份上而管闲事。”朱先生置问:“八挂怎么‘犹八扯’,而且是‘什么事情都扯到自己份上而管闲事’呢?。”按,《现代汉语词典》“扯:拉。漫无边际的闲谈。”“挂:<方>(内心)牵挂。”八,泛指多。把二者“扯”在一起是明畅说法,故意变为较不明畅的“挂”,再隐曲为“八卦”。如果不如此,请问朱先生:究竟与“八卦”有何关系呢?今再补言柳州话,八卦(婆)、八婆、三八婆:有神经质而爱管闲事的女人。三三八八:疯疯癫癫,有神经质。按,是“八、巴”谐音:黏附。“三、散”谐音:乱。广州、香港说“八卦婆”,也说“八婆”。无“卦”字,可见属假而是“挂”的谐音。

    拙文介绍而肯定了“拖油瓶”是“拖有病”的谐音说法。朱先生以为确当,又介绍“他有名”、“拖幼聘”的另种解释。你自己岂不是也用谐音解释吗?现在我却要修正我的错误:“拖有病”也是牵强附会的民俗词源。正确的解释应是“拖幼并(或凭)”的谐音:拖着幼小一并来;拖着幼小来凭靠。上海这三个字同音同调。广州,瓶、凭,同音同调。《瀛洲小志》:“旧时母亲改嫁后子女多改用后父之姓,被称为‘他有姓’或‘他有名’。意思是除现在的姓名外,另有其他姓名。‘他有名’说讹即为‘拖油瓶’。”然而,姓与祭祀香烟、血缘相关,随后父姓的极少。“他有姓、名”,绝对不能表示随母改嫁而来的意思。任何一个人,别人都可以说“他有姓和名”,请问:怎么区别是或不是随母改嫁而来到后父家的呢?“他有姓、名”,也不会讹成“拖油瓶”。又是哪个方言把改嫁后子女改用后父之姓的,称为“他有姓”或“他有名”呢?况且,“拖油瓶”是指所有随母改嫁而来到后父家的孩子,并非只指改姓的。

    朱先生说:谐音隐实示虚、设难成趣这种方法不能广泛使用,这种宽泛笼统的话没有多少实际意义。因为任何一种方法都是如此。但现在的问题是由于笔者人微言轻,这一思路还未成为共识,因而对大量的趣难词语避言理据或被错误的解释为比喻、同音代替。笔者多篇文章一共论证趣难词几百个。那篇拙文举例32个,朱先生对13个词的否定都不能成立。只是以感觉而笼统说不对,却不能说出哪一点不对,自己的对又是什么。

    可以毫不夸大的说,谐音趣难词是方言和汉语词汇研究的最薄弱的所在,而这个领域将给我们展示许多前所未知的语言现象,而可补充语言学理论。而且,此项研究对解决古代历史、神话、文学、宗教、迷信、民俗诸多方面的疑难都会有推助。谐音趣难是中国俗文化的枢纽性、广泛性的机制。谐音的具体解释也可能有错误,但方法对了,就可能进步为正确。

    我对这13个词的解释,也可能真有错误而未被正确指出。我数十篇就谐音趣难词立论的文章,论证的几百个趣难词,也会有不少错误。我迫切需要针锋相对的批评指正。

    (原载《陇东学院学报》2004年第3期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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