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职称大小便的系列词语及文化内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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据“不”即“丕”而来。

    例32.《大雅.大明》:“不显其光。”王氏:《传》云:“然后可以显其光辉。”则“不”为语词。《笺》解为“不明乎”,失之。

    例41.《大雅.韩弈》:“不显其光。”

    例33.《大雅.思齐》:“不显亦临。”王氏:《传》云“以显临之”,则“不”为语词。《笺》乃云:“有贤才之质而不明者,亦得观于礼。”或又解为幽隐之处。此皆误以“不”为“弗”,故说之多歧。不知“不显”之“不”语词,与他处训为“弗”者不同也。又案“亦”字词语,与“亦既见止,亦泛其流”中同。非谓显固临,不显亦临也。

    按,“亦”是“以”的通假,犹如“而”:大显而临。“亦既见止,亦泛其流”中“亦”字位在句首,才是助词。

    例40.《大雅.嵩高》:“不显申伯。”王氏:《传》云:“不显申伯,显矣申伯。”则“不”为语词。《正义》云“岂不光显申伯乎”,失之。

    按,《传》是解释句意,排除“不”表示否定的误解。《正义》则是由于未明白“不”通“丕”。

    例46.《周颂.维天之命》:“于乎不显。”

    例47.《周颂.烈文》:“不显惟德。”王氏:不,发声。《笺》解为“不勤明其德乎”,失之。

    例48.《周颂.执竟》:“不显成、康。”王氏:“不显成、康”、“于穆清庙”、“伊嘏文王”,词皆在上。

    按,“于穆清庙”、“伊嘏文王”,句首的“于伊”确实都是助词。但不能证明在句首的“不”也是助词。

    杨树达《词诠》“丕”字条、“不”字条,都有“语首助词,无义”和“语中助词,无义”两种用法。“不”字条并说:“按古‘不’‘丕’通用。‘丕’为无义之助词者甚多,故‘不’亦有为助词而无义者。”两条的例句即取自王氏。是认为“丕”字独立的有助词用法,“不”的助词用法则是通假意义。这与王引之的说法又相反。而“不”字条又说:“惟王氏《释词》于此例所收太广。……故今约举数例,读者于此当审辨之。但没有讲如何辨析是或不是助词。

    俞敏《经传释词札记》对于属于此类的例2、13、15、17、18、45等都同意是助词。但又说:王氏把“不、丕”定成“发声”,是有一定道理的。不过,一切事情都有个限度。超过限度,咒儿就不灵了。……要是把古注一切用“大”释“丕”都当作胡说,那就超过限度了。《大诰》有“丕丕基”(明按,见“天明畏,弼我丕丕基”句),总不能说添前字用两次吧?要承认里头有一个当“大”讲的,那么《孟子》赵注把只用一个“丕”字的讲成“大”(明按,指例15)怎么就一文不值了呢?

    但也不能指明怎样才能把握合理限度。俞敏又说:自从宋朝人研究金文以来,古文字用“不显”代替经典的“丕显”这个现象已经是“尽人皆知”了。毛传把好些“不”字讲成虚词(添前字)也得着多数人承认了。wolfenden在tibeto-burman  linguistic morphology (1929,london,p.26)里说:“b-是代表重说主词的添前字。……b-……用在及物动字上。” (p176)

    这就是俞敏所谓“发声”说“有一定道理”,但这个道理不能用于汉语。因为外语的那种现象是构词时前加字母b而不参加词义,b固定在词中,没有游离性。而古汉语的发声则另是措句时可有可无的助词,不是构词现象。发声词如:夫、若、曰、曰若、唯、惟、维、伊、云、载、之、言……等等(详见杨伯峻、何乐士《古汉语语法及其发展》),它们的声母却都不是b。

    又,于敏说“不”“丕”作为发声,已经是“尽人皆知”了;得着多数人承认了。但是,现在的古汉语虚词专著都不采取这种解释,仅是《辞源》采取了“丕”的助词解释,《汉语大词典》采取了“不”“丕”的助词解释,也有被个别性的古文注释采用的。

    例52.《左传.僖公二十八年》:“重耳敢再拜稽首,奉扬天子之丕显休命。”王氏:《多方》曰:“降显休命于成汤。”

    按,杨伯峻《春秋左传注》对此句注:“丕,大也。”

    例55.《左传.昭公三年》:“味旦丕显,后世犹怠。”

    按,杨伯峻《春秋左传注》对此句注:“言凌晨即起,可以大显赫,而后世犹懈怠不为。”

    第二类,例句实际是反问句,“不”字是否定副词的常义。

    反问句的实际意思是强调肯定,语气是上扬的,现代以问号传示。“不好?=好”。古代没有标点符号,反问句容易误解成否定句,所以古注特有“不好,好也”之类的表述。这是疏通句意,排除误解,而不是训诂词义。如果认为是发声而要解释,自然应是“不,发声”之类。上文所提到的那些发声,都是古注直接明确说了的,为什么对于“不”“丕”,古注竟然没有一例直接明确的说明是发声呢?王氏疏忽这种情况,按照“不好=好”,于是误说“不”与通假的“丕”都是发声,把反问句当成肯定性叙述句。共有十五例。

    例1.《尚书.西伯戡黎》:“我生不有命在天。”王书:某氏《传》曰:“我生有寿命在天。”盖“不”为发声。“不有命在天”下,不须加“乎”字以足之。《史记.殷本纪》云:“我生不有命在天乎?”失之矣。

    按,某氏《传》的“我生有寿命在天”,就是把反问的手段更换成表示肯定的目的。司马迁就是把反问的语气用“乎”字更明显的表示出来。王书逻辑是:反问句句尾不能有疑问语气词“乎”。杨树达《词诠》:“如《书.西伯戡黎》“我生不有命在天”,明是反诘语气省去‘乎’字者,《史记》有‘乎’字,是其明证;而王氏必谓为误。

    杨树达眉批(明按,对《经传释词》此例的眉批)说:“此为省助词‘乎’字,非发声。”非常中肯。语言里反驳他人的话可以用反问。我有一次跟人下棋,吃了对方一块棋。事先旁边有人说了句什么。对方抱怨说话的:“你不说他看不出来”!说话的说:“他看不出来?”这就是反问。重要在句调上。可惜殷末还没有录音磁带,王引之也挖不出来了!下文《逸周书.大匡》曰:“二三子不尚助不谷?”也该归在这里。还有《晋语》的“君不亦礼焉?”《孟子.公孙丑》的“虽褐宽博,吾不惴焉?”也一样。 (p175)

    例16.《逸周书.大匡》:“二三子不尚助不谷?”王氏:孔晁注:“不尚,尚也。”

    按,“不尚,尚也。”此类格式的注解应当是解释句意是反问,并不是解释词义。俞敏认为此是反问,参见例48。

    例19.《逸周书.祭公》:“我不则寅敬哉寅哉。”王氏:孔晁注不则,言则也。”

    例20.《逸周书.芮良夫》:“不其乱而。”

    例53.《左传.宣公四年》:“若敖氏之鬼,不其馁而。”

    按,杨树达《词诠》对上两例说:“此皆为反诘语气。‘不其乱而’,犹云‘不将乱乎’也。而王氏亦认不为发声,皆不免违失。”杨伯峻《春秋左传注》就标点为“不其馁而!”解释说:“不其馁而,犹言不将饥饿乎?

    用“不其”作反问,又如:《尚书.盘庚中》:“不其或稽,自怒何瘳?”《论语.泰伯》:“才难,不其然乎?”《左传.僖公十五年》:“以德为怨,秦不其然?”《国语.晋语》:“多尔骤立,不其集亡?”

    例21.《邶风.匏有苦叶》:“济盈不濡轨,雉鸣求其偶。”王氏:轨,去地三尺三寸。济盈无不濡轨之理。

    按,确是“济盈无不濡轨之理”,所以句子正是反问:济盈能不濡轨吗?后文:“士如归妻,迨冰未泮。”古代婚期在冰解以前,自然就避免了“济盈无不濡轨”的艰难危险。

    例23.《诗.车攻》:“徒御不警,大庖不盈。”王氏:《传》云:“不警,警也;盈,盈也。”则“不”为语词,与训“弗”者不同。不必增字以足之。《笺》谓反其言美之。失其意矣。

    按,把“不警”解释成“警”,仅是表达值不变,而泯失了表达的反问手段,这才真正是王氏“失其意矣”。《笺》谓反其言美之,就是指出是反问句而确。

    例26.《小雅.箢柳》:“有箢者柳,不尚息焉。”

    例27.《小雅.箢柳》:“有箢者柳,不尚愒焉。”王氏:《笺》云:“有箢然枝叶茂盛之柳,行路之人,岂有不庶几欲就之止息乎?”案不,语词。不尚,尚也。是正言,非反言,故句末用焉字。

    按,所谓“非反言,故句末用焉字”,就是王氏对例1所说的“不须加‘乎’字以足义”,即反问句末不须用疑问语气词。这又是错误的。《经传释词》卷二“焉:犹乎也。”一连举了“胡不比焉”“父母何算焉”等七例,而说:“‘焉’字亦与‘乎’同义。”王氏为创说“不”字是助词,竟然自我矛盾了。

    例39.《大雅.抑》:“万民是不承。”王氏:今本作“万民靡不承。”《释文》:“靡不承,一本‘靡’作‘是’。”案作“是”者是也。《笺》云:“天下之民,不承顺之乎?”言承顺也。不为靡字作解,则一本为长。《尔雅》云:“是,则也。”“万民是不承”,言万民则承顺之矣。不须加“乎”字以足其义。

    按,“万民是不承”是“万民不承是?”的倒置。否定句代词宾语前置。“万民靡不承”,则是双重否定以肯定。虽是异文,而整体意思相同。无所谓“一本为长”。《释文》固然不为“靡”字作解,却也不为“是”字作解,也无所谓“一本为长”。《尔雅》云:“是,则也。”此“则”乃是动词。郭璞注:“是事可法则。”就是证明。王氏却把此动词的“则”误解成连词了。

    例43.《大雅.召旻》:“池之竭矣,不云自频。泉之竭矣,不云自中。”王氏:《笺》云:“池水之溢有外灌焉。今池竭,人不云由外无益者与?言由之也。”

    按,《笺》的意思是说:池水漫溢是由于外面灌入了水。现在池竭了,人们不就说是由于外面没有增益水源吗?正确的按反问句解说。

    例44.《大雅.召旻》:“不裁我躬。”王氏:《笺》:“是不裁王之身乎?”

    按,正是说:不是灾害于我了吗?

    例49.《商颂.那》:“亦不夷怿。”王氏:《笺》云亦不说怿乎?言说怿也。”案“不”,语词,不须加“乎”字以解释。

    按,“乎”字正是传示反问语气。

    例56.《晋语四》:“夫晋公子在此,君之匹也,君不亦礼焉。”王氏:不亦,亦也。《左传.僖公二十三(明按,王氏误成二十五)年》“君其礼焉”,文义与此同。

    按,上海古籍出版社校点本《国语》正作:“君不亦礼焉?”正确。例句引全,应是:“自卫过曹,曹共公不礼焉。……负羁言于曹伯曰:‘夫晋公子在此,君之匹也,君不亦礼焉?’曹伯曰:‘……亡者皆无礼者也,余焉能尽礼焉!’”由于曹共公先有“不礼”的事实,所以负羁才以反问作建议:您不是也应该礼遇他吗?曹共公仍然坚持不礼。《左传.僖公二十三年》:“及郑,郑文公亦不礼焉。叔詹谏曰:‘臣闻天之所启,人弗及也。晋公子有三焉,天其或者将建诸,君其礼焉!’”因为是直接正面的建议,所以特有“其”的祈使语气词。如果负羁也是直接的建议,才应如《左传.僖公二十三年》“君其礼焉”。王氏又泯失了委婉的表达手段。

    例63.《秦策》:“楚国不尚全事。”王氏:高注曰:“不尚,尚也。”《史记.楚世家》作“吾国尚可全”,明“不”为语词。

    按,《秦策二》原文实际是:“楚国不尚全乎?”王氏误录疑问语气词“乎”字成为“事”字,根据误文而又误说词义。《史记.楚世家》作“吾国尚可全”,有“可”字,可见已经是改变成肯定叙述句了。

    第三类,句子是单纯否定,“不”字也是表示否定。共十六例。

    例50.《礼记.射义》:“幼壮孝弟,耆耄好礼,不从流俗,修身以俟死者,不在此位也。盖去者半,处者半。”王氏:不在,在也。郑断“者不”为句,云:“有此行不。”失之。

    例51.《礼记.射义》:“好学不倦,好礼不变,旄期称道不乱者,不在此位也。盖廁有存者。”

    按,断“者不”为句,确实反映了由于没有问号而使“不”字成为难点。郑注:“者不,言有此行不可以在此宾位也。”对句意的解释则正确。因为前文:“賁军之将,亡国之大夫,与为人后者,不入,其余皆入。盖去者半,入者半。”即不是全部人都“入”,所以才说:有的人“不在此位”,即“不在此宾位”。按照王氏的解释,成为:都在此位。正好把意思说相反了。

    例59.《尔雅.释鱼》:“龟左伲不类,右倪不若。”王氏:邢疏曰:“不,发声也。”《周礼》:“西龟曰雷属,北龟曰若属。”是也。案不,发声。故可省之,而称雷称若。

    按《周礼.地官.龟人》:“东龟曰果属,西龟曰雷属,南龟曰猎属,北龟曰若属。”郑氏注:“左怩雷,右倪若。”贾公彦疏对比《尔雅》而解释说:“不类即雷一也……不若即若也。”王氏此条,实际是据郑注和贾疏而说。但此注和疏却都是错误的,闻一多《尔雅新义.龟俯者灵仰者谢前弇诸果后弇诸猎左怩不类右倪不若》条对此有详辨。大意是:不类,指不乖戾,即顺。不若,指不顺。“不类”与“不若”是对文。俯者卑顺之貌;仰者骄矜之貌。故辨龟以俯为顺,仰为逆。是就占卜的顺逆吉凶来说。“周人尚左,右逆而左顺,故左倪顺,右倪逆。郑注《周官》曰:‘左倪雷,右逆若。’无两不字,则是左逆而右顺,既乖周制,复失《雅》义矣。”又说:“郑注亦本《尔雅》为说,惟‘左怩雷,右倪若’句中删两不字,以合《周官》本文,殊为悖谬。

    而按王氏的语言理论,则是:西龟即左龟逆,北龟即右龟顺。恰好与实际情况相反。此条的错误很典型,充分说明所谓“不”的助词说法,仅是从字面作粗疏的推导而立论,完全没有考虑例句的具体细致意思,因而是错误的。

    例12.《尚书.多方》:“尔尚不忌于凶德,亦则以穆穆乃在位。”王氏:不忌,忌也。《传》解为“不自忌入于凶德”,失之。

    按,毛传正确理解成否定句。孙星衍《尚书今古文注疏》:“汝长上不忌嫉汝昔时之恶行。”王世舜《尚书译注》:“忌,《说文》作途:谋划的意思。”因而把句意翻译成:“你们不打坏主音”。

    例24.《小雅.何人斯》:“尔还而入,我心易也;还而不入,否难知也。”王氏:“否,语词,‘否难知’,难知也。言其心孔艰,不可测也。”

    按,首章:“彼何人斯,其心孔艰。胡逝我梁,不入我门。”据此,则例句意思是:对于他还而不入我门,不难知道。而“难知、不可测其心孔艰”却是难于知道其心孔艰。正与本意相反。

    例25.《小雅.桑扈》:“不戢不难,受福不那。”王氏:《传》:“戢,聚也。不戢,戢也。不难,难也。那,多也。不多,多也。”则“不”为语词。《笺云》:“不自敛以先王之法,不自难以亡国之戒,则其受福禄亦不多也。”失之。

    按,《笺》实在是把句意讲得清楚明白。

    例34.《大雅.思齐》:“肆戎疾不殄,烈假不瑕。”王氏:不殄,殄也。不瑕,瑕也。言大疾则绝,厉假之病则已。汉《唐公房碑》:“疬蛊不遐,去其螟譬,肆德佑之效也。”然则“疠假”当作“疬蛊”。“瑕”与“遐”同。

    按,据“疬蛊”与“遐”的解释,句意正是:疬蛊不临近,因而不殄灭人。高亨《诗经今注》:“瑕,借为盖,至也。此二句言:故在文王时,既无疾疫为害,虫灾亦不发生。(p387)“不”字就是表示否定。如果“不”字没有意义,句子意思就成了相反的:疬蛊临近而殄灭人。

    例35.《大雅.思齐》:“不闻亦式,不谏亦入。”王氏:《传》云:“言性与天合也。”《正义》云:“毛以为言文王之圣德自生知,无假学习。不闻人之道说,亦自合于法。不待臣之谏铮,亦自入于道。”案不,语词。不闻,闻也。不谏,谏也。式,用也。入,纳也。言闻善言而用之,进谏则纳之。宣二年《左传》曰:“谏而不入,则莫之继也。”是纳谏为入也。《传》说失之。《笺》又云:“有仁义之行而不闻达者,有孝悌之行而不能进谏铮者,亦得入。”其说尤疏。“亦”字亦语词。岂谓闻固式,不闻亦式,谏固入,不谏亦入邪?

    按,王氏拘泥一端的逻辑是:没有当面进谏,哪里有采纳的可能。而例句说的是类似《邹忌讽齐王纳谏》的情况:“能镑议于市朝,闻寡人之耳者。”即不当面谏,没有谏的形式而有受谏的实际。俞敏就此例评论说:王说牵强。《论语.季氏》说:“生而知之者上也;学而知之者次也。”“生而知之”不就是“不学亦知”么?他说“亦”是语词更没理。这个地方“不”要是无义,文章就该写“谏则入”,怎么能用上“亦”字呢?他这么搅理儿,无非是因为‘不谏’就没的可‘入’。他好像忘了《国语.周语》的“故天子听政:使公卿至于列士献诗、瞽献典(曲)、史献书、师箴、瞍赋、朦诵、百工谏、庶人传语……”这段儿是脍炙人口的文章了。真可以说是“叹观止矣”!还有一说:“不亦”跟“亦”要都是“语词”,那么“不亦乐乎”就成了“乐乎”了。那不到了《镜花缘》的白民国了么?文献学里故意翻新,更张太甚的都来看看吧!……可是谁要想抡起两把板斧,把一切当“大”讲,和用来否定的词“排头儿砍将去”,希望“只拣人多处杀去”,那就是李逵了,可是李逵并没有作过文献学呀。

    例36.《大雅.下武》:“受天之佑,四方来贺。于斯万年,不遐有佐。”王氏:《传》云:“远夷来佐。”则“不”为语词。

    按,《传》指出是什么人来佐。正因为“不”字没有特殊意思而未解释。王书是错误的推导。林义光《诗经通论》说“佐”是“差”之借,指来佐的人不少。马瑞辰说“遐”通“胡”:为什么没有佐助的呢?

    例37.《大雅.生民》:“上帝不宁,不康玄祀。”王氏:《传》曰:“不宁,宁也;不康,康也。”则“不”为语词。

    按,《笺》以为;由天帝之气而孕,无父而无人道,“默然自生子,惧时人不信也”,“不安而又不安”。孔疏则说:上天岂不降福而安之。都是合情理的。

    例38.《大雅.卷阿》:“矢诗不多,维以遂歌。”王氏:《传》:不多,多也。

    按,高亨《诗经今注》:“这首诗疑本是两首诗。前六章为一篇,篇名卷阿,是作者为诸侯颂德祝福的诗;后四章为另一篇,篇名凤凰,是作者因凤凰出现,因而歌颂群臣拥护周王,有似百鸟朝凤。前六章所歌颂的君子是诸侯,后四章所歌颂的君子是周王,便是明证。”“此诗只有四章,所以说‘矢诗不多’。”例42.《大雅.召旻》:“维昔之富,不如时;维今之疚,不如兹。”王氏:昔也贤人食禄,其富如是;今也贤人失所,其贫如是。

    按,诗是感慨今人贫病交加,是昔所没有的,昔时都富。而不涉及“贤人失所、贤人食禄”。如把王氏添加的这个意思去掉,就成为:维昔之富,如时;维今之疚,如兹。也就是说古今一样。可见大大错误。扣紧诗的原旨,应是说:今时不如昔时富,今时的贫病,难道不像诗中这样的描写吗?前句是叙述,后句是反问。

    例54.《左传.襄公二十九年》:“先君若有知也,不尚取之。”王氏:《正义》引服虔云:“不尚,尚也。尚当取女叔侯杀之。”

    按,把例句引全,是:“晋侯使司马女叔侯来治杞田,弗尽归也。晋悼夫人愠曰:‘齐也取货,先君若有知也,不尚取之。’”杨伯峻《春秋左传注》:“治杞田,使鲁归还前所取治田。”“弗尽归也:所归不多。”“取货,仍是取杞田,田土亦货也。”又引《尔雅.释诂》:“尚,右也。”郝懿行《义疏》云:“《诗.抑》云:‘肆皇天弗尚。’言天命不佑助也。”从而解释说:“此不尚取之,谓女齐不尽归田于杞。先君有知,不佑助也。”(1159-1160)是紧扣原文的,而王氏则凭空加成了“取女叔侯杀之”的意思。

    例60.《孟子.公孙丑上》:“自反而不缩,虽褐宽博,吾不惴焉。自反而缩,虽千万人,吾往矣。”王书:“言虽被褐之夫,吾惧之。”赵注谓“虽敌人被褐宽博一夫,不当轻惊惧之”。疏矣。

    按,杨伯峻《孟子译注》的翻译:“反躬自问,正义不在我,对方纵是卑贱的人,我不恐吓他;正义若在我,对方纵是成千上万,我也要勇往直前。”(k5)把“惴”解释为使动词,不但解决了疑难,而且翻译得可谓传神。

    例62.《东周策》:“今君将施于大人,大人轻君;施于小人,小人无可以求,又费财焉。君必施于今之穷士,不必且为大人者,故能得欲矣。”王氏:不必,必也。不,语词。鲍彪注曰:“不必犹不可。”失之。

    按,大人指当权而无“术”的愚蠢者,小人指既不当权而又无“术”的愚蠢者。“今之穷士”指犹如当初的苏秦张仪那样,虽无权而有“术”,才应当是政治投资的对象。这也就是那时的“重士”的观点。“不必且为大人者”,是再作否定对比:不能必定施于大人。而王氏解释说:必定施于大人。就与“大人轻君”矛盾了。

    例句前的对比文字是:“杜赫欲重景翠于周。谓周君曰:‘君之国小,尽君之重宝珠玉以事诸侯,不可不察也。譬之如张罗者,张于无鸟之所,则终日无所得矣。张于多鸟处,则又骇鸟矣。必张于有鸟无鸟之际,然后能多得鸟。’”当然要张在有鸟的地方,而不能张在根本无鸟的地方。但若在有鸟时张网,吓飞的鸟就会传语,别的鸟也不来了。要在无鸟时张网。这个比喻中,有鸟相当于大人,无鸟相当于小人,有鸟无鸟之际相当于有“术”的穷士。

    例11.《尚书.多方》:“不克灵承于旅,罔丕惟进之恭,洪舒于民。”

    按,孔传:“言桀不能善奉于人众,无大惟进恭德而大舒请于治民。”是把“丕”解释成:大。意思则稍隔。孙星衍《尚书今古文注疏》说“罔丕”即“无不‘进”是进财。四川人民出版社王世舜《尚书译注》:“无不竭力捜刮民财。”即都认为“罔丕”是双重否定,则完全正确。《尚书》中“罔不”的双重否定说法很多,就以《吕刑举例,如:“罔不中听狱之两词。”“罔不寇贼鸱义。”“罔不惟德之勤。”又如《洛诰》:“罔不若予。”“罔不若时。”又如《多方》:“罔不明德慎伐。”其他不再举例。此条是“罔不”通假为“罔丕”。

    四

    第四类,五个杂例。

    例22.《小雅.常棣》:“常棣之华,鄂不韡韡。凡今之人,莫如兄弟。”王氏:《传》云:“鄂鄂,犹鄂然,言外华也。韡韡,光明也。”则“不”字乃语词。《笺》云:“承华者曰鄂。不,当为拊。拊,鄂足。鄂足得华之光明,则鄂鄂然盛。”案诗咏草木之华,皆直美其华之色,无以鄂足言之者。且鄂足隐在华下,安所见其鄂鄂哉!王肃述毛云:“不威威,言威威也。以兴兄弟能内睦外御,则强盛而有光耀,若常棣之华发也。”斯言得之。

    按,兄弟是同一家的两人,萼拊是依靠在一起的两物。诗把兄弟与萼拊对比,非常明显。如果只说“萼”,便没有照应。“不,当为拊”的通假解释正确。

    例14.《周礼.淄衣》引《甫刑》:“播刑之不迪。”王氏:不迪,迪也。《古文尚书》作“播刑之迪”。郑以“不”为衍文。失之。

    按,衍文的解释应确。

    例57.《尔雅.释器》:“不律谓之笔。”王氏:“律”“笔”声近而语转,“不”则发声也。

    按,“律”“笔”声母差别太大而不可能语转。现代语言学家论证“不律”中的“不”,是上古“笔”字复辅音残留。“不律”是一个独立的词,而所谓发声,是只存在于句子中,可有可无,而不是依附于词的。俞敏说:“‘不’这个发声,在这一条儿里不过是胰子泡儿罢了。照这样儿,非弄到把‘之乎’为‘诸’的‘之’也算添前字不完。”(p179)

    例58.《尔雅.释丘》:“夷上洒下:不漘。”王氏:郭注:不,发声。孙炎以为衍字,失之。

    按,衍文的解释应确,即是因“下”字形近而误衍。本当是“夷上洒下:漘。”即以“夷上洒下”来解释“漘”这个词,也可以表述为“漘:夷上洒下。”可见“漘”在这里实际是个独立性的词,绝对不可能带助词。

    例61.《楚辞.招魂》:“被文服纤,丽而不奇些。”王氏:王注:不奇,奇也。犹《诗》云‘不显文王。’不显,显也。言其容靡丽,诚足奇怪也。”

    按,但王逸注也说:“一云:纤丽不奇。”即令解为诚足奇怪,也只能“不”是“亦”字成误。

    这几个都是孤例,可见不是有普遍性的助词。

    总之,由于“不”的通假和句子没有问号,使得许多文句意思有难解之处,古注或苟简而不周密。王氏没有把握住问题的实质,把它复杂化,误说成“发声”。他的新解虽与古注相反,但对难句并没有作出细致恰切的解释,今人的古籍注解并不采取他的见解。

    王念孙《读书杂志.墨子杂志》说“无”“毋”也是发声词,《经传释词》卷十又说“无、毋、勿、末”等四个否定副词用字也是“发声”。受他的影响,清吴昌莹《经词衍释》,杨树达《词诠》等也有补例倡说。于是扩展成“不、无、毋、勿、末”等否定副词成为一个助词系列。而所谓“无、毋、勿、末”等发声说,都是不能成立的,错误类型与“不”的情况一致。限于篇幅,本文不涉及。

    表示“发声”的字,没有实际意义,自然要尽量避免歧解为实义,为什么反而会专门挑选清一色表示否定的字呢?仅从控制论、发生学这个最基本而简单的道理,也能知道那些字都不是发声。王氏在许多方面建树新说,精湛卓绝,于此则“智者千虑,或有一失”了。这是可借鉴的教训。

    (原载《励耘学刊》语言卷二〇〇六年第三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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