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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王昭君变文》再校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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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自从人民文学出版社1957年出版《敦煌变文集》之后,即开始了历时长久的校释讨论。既有著名学者率先的主导,也有众多的变文爱好者的踊跃参与。这一讨论更显示了校书如扫落叶,旋扫旋生的求精求细,也证明了智者千虑或有一失、愚者千虑或有一得的规律,为敦煌文献乃至整个古籍校勘提供了有益的经验。蒋礼鸿《敦煌变文字义通释》、潘重规《敦煌变文新书》、项楚《敦煌变文选注》三书代表了先后阶段性的成果。1997年中华书局出版黄征、张涌泉《敦煌变文校注》则是既采众长而集大成,又多有校注者新见,此书似乎成了敦煌变文校勘断后之作,再也没有相关的讨论新作。但是细读《敦煌变文校注》(以下简称《校注》),不仅著者尚有“待考”之类的说明,而实际文义未安、尚需斟酌的也多有。本文先对《王昭君变文》申说若干讨论意见。每条校议先标示《校注》的页数、行数,再录原文。“校注”即引《校注》的校注。另段申述笔者校议。为求简便,变文语句已校而确的,一般不再直引原有误字、衍缺文字等,也不作交代。

    156-6愁肠百结虚成着,口口口行没处论。

    按,“着”字义无所承,必是“看”之误。“虚成看”,即无心看,虽看犹未看。“没处论”,即不作评论。两句言昭君入蕃路上对塞外奇异风光心不在焉,未曾观赏,不作评说。《大目乾连冥间救母变文》叙目连在佛所居双林树下坐禅天边海气无遐换,陇外青山望戍楼。”(1025-9)《校注》言:“无遐换”当作“如霞焕”。但海气怎会如霞焕,佛所居之地怎会又有戍楼。目连望戍楼,是要说他心空无物,还是说他尘缘未了呢?今议,两处宜是“无暇看”,“虚望瞜”,两文是同一写法。

    156-7贱妾倘其蕃里死,远恨家人招取魂。

    按,项楚书注:“按此句言昭君以不得身葬故土为恨。”事理虽对,但句意则不安。试看:远地遗憾家人招我的魂,岂不正与事理相反?可见“恨”字碍意,当是“报”字之误。右旁极相似,“报”是按草书楷化的简体,民间早已如此,左旁也易成误。后文:“妾死若留故地葬,临时请报汉王知。”前文概述昭君入蕃途中思恋汉王的心理活动,所以早有此愿,文章前后呼应。“报”误为“恨”,敦煌抄卷有例。《难陀出家缘起》:“受限此人缘易尽,房中所以独孤栖。”(592-11)《校注》:“此句谓由于六道轮回,能禀受人形的机会很容易失去。”避言“限”字之意,实应是“报”字之误,“受报”即受此果报。《敦煌歌辞总编》第157页《洞仙歌》:“泪珠串滴,旋流枕上。无计恨征人,争向金风飘荡,捣衣嘹亮。”此“恨”也是“报”之误。妻子对远征丈夫的思念和关切无法让他知道。必不是憎恨丈夫,要憎恨的话也不会感叹“无计”。

    156-12当心而坐,其富如云。

    此“当心而坐”不是说突厥位在东南西北四个邻国的中心地区。任何一个地方都有四邻,但不一定恰在中心,靠近任何一边的可能都有。专说在中心地区,则应归上句,而且要负载意义,从政治、交通中心之类说,文意又不如此。句言突厥单于议事时在帐中心而坐,臣辅众星捧月。“其富如云”与在四邻之中心也无事理关系,又难说突厥是富庶之国,富又不用“如云”来形容。种种事理说明“富”是“辅”之误。后文即有“首领尽如**集”句。《汉将王陵变》也言:“汉下谋臣真似雨,楚家猛将恰如云。”均可证校议。

    156-13毡裘之帐,每日调弓;孤格之军,终朝错箭。

    校注:原卷“格”字模糊,疑非“格”字。

    按:项楚书言:“格即战格,军营防御用的木栅。”但“孤格之军”实在讲不通。《校注》不采此注,疑非“格”字为确。可议是“悍”字,“犷悍”词多用于描写少数民族。“孤悍”即绝悍、最悍。

    156-15何惭尺璧,宁谢寸阴!

    校注:语本《淮南子.原道》:“故圣人不贵尺之璧,而重寸之阴,时难得而易失也。”又《千字文》:“尺璧非宝,寸阴是兢。”此处反用之。谓匈奴不惜时光。“谢”有惭义。

    按,项楚书所注相同。但是,事理是光阴宝贵,应珍惜,而没有“谢光阴”的说法。引典既没有“惭”,也没有“谢”之意思。而“惭”却没有“惜”之义,则句意不得成立。今议“惭”是“愧”字义误,而“愧”又是“贵”字音误。本欲误“贵,,为“愧”,却因“惭愧”词而实误成“惭”。“谢,,则“惜,,字音误。如此才是不惜时光之意。“贵”误为“愧”之例,《父母恩重经讲经文》:“不愁与本教经纪,媿在图儿立得身。”(975-9)《校注》即校“媿”为“贵”。《敦煌歌辞总编》第871页《求因果》:“愧要中心作佛人,教得善因缘。”任半塘注:“愧要’句待校。”实即“贵要”别写。

    156-15直为作处,伽陀人多出来掘强。

    校注:“直”上原有“是竟”二字。蒋礼鸿校:“‘是竟’就是‘是竞’,应连上‘寸阴’作一句,而下面是两个六字句。”按:“是竟”当是衍文,删除。“伽陀”原录作“伽花”,“花”当是“陀”或“佗”之形讹,“伽陀”疑当作“延陀”,盖“伽”底本或作“迎”,与“延”俗字形近而讹也。《旧唐书.北狄传》:“十六年,遣其叔父沙钵罗泥俟斤来请婚,献马三千匹。太宗谓侍臣曰:‘北狄世为寇乱,今延陀崛强,须早为之所。……若遂其来请,结以婚姻,缓辔羁糜,亦足三十年安静,此亦一策也。”“直为作处”当有脱误,意思应即此处之“须早为之所”,“伽陀人多出来掘强”似即此处之“延陀崛强”。

    按,此处是敦煌变文中最难校勘的一处,上述校议仍多有碍。所引《旧唐书》唐太宗言允许延陀和亲语“早为之所”与变文句意不承。变文叙突厥不宜呈强,压四邻。《旧唐书》五代撰成,其中语句怎会早在唐代民间变文中出现?蒋礼鸿先生本是在“人多”之前断逗的。今议,此段叙突厥各种习俗的文句应是从《史记.匈奴列传》而化用的,其他文句不——对比,只引与议句有关的太史公话:“逐水草迁徙,毋城郭常处耕田之业”,“利则进,不利则退,不羞遁走。苟利所在,不知礼仪。”“急则人习战攻以侵伐,其天性也。”据此,议句似可恢复为:“口口(唯利)是竟(竞),口直口口(不羞遁走),口口口口(逐水草徙),为作处伽(在处为家),口人花多(人习侵伐),出来掘强。”这样,从文意上与下文相承而作转折:“若道一时一晌,犹可安排;岁久月深,如何可度。妾闻:‘邻国者,大而大,小而小,强自强,弱自弱。’何用逞雷电之意气,争烽火之声威,独乐一身,苦他万姓。”变文的思想性,昭君的光辉形象,都得以加强。从句式言,议校句之前六个四字句,议校句也是六个四字句,校句之后又是四个四字句(“若道”是领句之词,不计在内),前后一贯。若依《校注》,前六个、后四个四字句之间,是“直为作处,延陀人多出来掘强”,显然不合宜。

    下面再具体申说议校的理由:据“利则进”义,故有“唯利是竟”之句,原文“是竟”非衍文。“竞”在句中与“进”事理相通而合宜。

    原“直”应是“羞”字之误,知当有“不羞遁走”句。

    “作”是“在”字潦草而被抄者误认误抄。《李陵变文》:“今朝死在胡天雁,万里飞来向霸头。”(129.13)《校注》校“在”应为“作”,是。《庐山远公话》:“是时相公再在莲宫之会重开香积之宴。”(268-9)“再在”是“再作”之误,与“重开”复说,《校注》也失校。《敦煌歌辞总编》第1307页第899首:“人生不外非虚计,万古空留一土堆。”校记言:“外”字各本均作“在”。按,“外”即“在”之误,“在”则“再”的代音记写:人死不会再生,此话非虚言。“为作处”由“在处为”之误。“伽”是“家”的代写。因而前或后脱“逐水草徙”句意,具体用字或有不同。

    原文的“花”,其宝盖当由“家”字中而来,即发现“伽”的别写,要改正成“家”而未写全,又把“伐”字误为“化”而置在宝盖之下。“多”字是“习”的繁体上部“羽”字误成上下结构的误认识抄。此句脱失“侵”字。“出来掘强”中,“出来”是“生来”义,与《史记》“其天性也”同意。

    157-2策拜号作烟脂贵氏处若为陈说。

    校注:若,原录作有。“若为陈说”为变文中由散入韵处所用提示语,意即“如何陈述”。

    按,“若为陈述”固合宜,但“有”宜是“而”形近成误,“而为转说”在变文中也多见。《汉将王陵变》:“趁到界首,归去不得,便往却回,而为转说。”(68.6)又:“其时天地失瑕无光,而为转说。”... -->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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