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敦煌求爱奇术源流研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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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西方文化有爱神,即希腊神话的厄络斯,罗马神话的丘比特。是带双翼的小孩,携弓箭在空中飞翔。谁中了他的金箭,就获得爱情;谁中了他的铅箭,就失去爱情。人完全仰仗天意,是被动的。中国文化中没有这种爱神,却有许多可获爱的奇物。如瑶草、相思豆,是人们熟知的。出人意料的是,在敦煌文献中有这样的内容:男女或夫妻间一方不爱另一方,有许多奇特而简易的非理性的方法,用众多普通物品就可获得对方的爱,可以称为敦煌求爱术。它们像巫术,有人从巫术阐释,格格不入而多失误。笔者把它们放在中国神秘文化的体系网络中,却环环入扣,处处亲合,不仅使神秘之难涣然冰释,而且看出共同的民族文化特点,其间的传承、变化规律和可欣赏的趣味价值。又出乎意料的是,这些奇术居然上承《易经》与汉代竹书,又下启传奇小说《定婚店》、《金瓶梅》、《聊斋》、鲁迅《祝福》中一些含很大神秘性民俗的由来、机制等,本文对这些求爱奇术的源流与机制作系统研究。而可以获得前所未有的深解。

    这些求爱术集中载于伯二六一《攮女子婚人述秘法》,也散见于伯二六六六背《奇方》、伯二六六一《诸杂略得要抄子》等。下文引录凡未注出处者均见于伯二六一卷。按求爱所用的物品即载体,把众多的奇术可分为十组,详作讨论。文卷中的脱字以□号补出,误字后面以()作校改。

    第一组,用头发。

    “凡男子欲令妇爱,取女头发二十茎,烧作灰,以酒和灰服之,验。”

    “五月五曰,以未嫁女子发二七物(枚),作绳系脚,必有时人爱敬。”(伯二六六一)用头发是因为头发代表人的心。

    古代有以头发为载体的人伦即人性文化,尚未被揭明,此简叙。《荀子.非相》:“人之所以为人者,非特以二足而无毛也,以其有辨也。”人与动物的区别在于有智辩,不在于四肢及全身无毛。但人仅头长毛发,这也与禽兽全身长毛不同。《列子.黄帝》:“有七尺之骸,手足之异,戴发含齿,倚而趣者,谓之人;而人未必无兽心。……而禽兽未必无人心。”这是从人与兽形态的不同(手足分工,直立,仅头有发),说人与兽也应有不同之心,即“含齿”所谐音的“含耻”。但有的人无羞耻之心即仅披了一张人皮。也就是借头发趣言恶人心如兽,义兽却心如人。由仅头有发言与兽形之别,进而言与兽心之别,所以头发代表人心。丈夫服了妻子头发灰等于收服了她的心,获得她的爱。

    还可以有另一种分析法,殊道同归。

    女性头发的文雅说法叫“青丝”。而在古代爱情文化,“丝”谐音“私”、“思”,例证甚多,此不烦示例。则“青丝”谐音“情私”、“情思”,指爱心。

    上引第二条文字苟简,未明白交代把头发绳系在谁的脚上和让谁爱谁。但此术所要达到的不是众人对美女的纯正童心之爱,而是某一人对某一女人占有**之爱。所以“时人”是“是人”或“斯人”之别写,指那未嫁女子。说的是:你只要能弄到所爱处女的十四根头发,作绳系在你的脚上,就可使她爱你。

    第二组,用腋下毛、指甲。

    “凡男子欲求妇人私通,以庚子日,取自右腋下毛,和指甲烧作灰,泥署自口。”

    “凡欲令夫敬爱,取夫大母(拇)指甲,烧作灰,和酒服之,验。”

    “凡欲令夫敬爱,妇人自取目下毛二七枚,烧作灰,和酒服之,验。”

    按,腋下毛是对头发的故作变异。指甲是连类而及,不起作用,故意作掩饰,让人猜不到实际起作用的东西是头发。也就是起干扰作用的。第二条中以指甲代替毛发。“目下毛”又是“腋下毛”的讹误。“目下毛”勉强可指下睫毛。但女人以睫毛浓长为美。拔十四根几乎拔完,无操作性,非原意。

    第一条中“泥署自□”句意不明,当是和泥后涂在房子某处,参见后文叙第六组。第二条中的酒是妻自饮,第三条中是让丈夫饮。

    这些文字不由人想到晚唐作家李复言的著名传奇小说《定婚店》,即人所共知的月下老人用赤绳系两男女之足而天定婚姻故事。笔者由此可以对它深说两层认识。《定婚店》故事曲折,但所言的“定婚”,即月下老人“赤绳……以系夫妻之足”,当是受敦煌此条“(以发)作绳系脚”流传民间的影响而仿变。又,月下老人是怎么来的呢?应是从“系”的“约束”义而谐音。系而起作用,即系牢、约束牢,从把两人“约束牢”谐音而有“月下老人”的奇想。

    在以前,人们赞叹李复言的异想天开的构思,现在知道原来是从群众的趣说学习的。第三组,用柳枝。

    “凡欲令妇爱,取苦杨和目下毛,烧作灰,和酒自服,即得,验。”

    无“苦杨”之名的树,应是“枯杨”的别写。这一奇法是从《易经.大过》生发的。“九二,枯杨生梯,老夫得其女妻。……九五,枯杨生华,老妇得其士夫。”前者喻老夫娶少妇,后者喻老妇得嫁年轻贵人。王弼注:“梯,杨之秀也。以阳处阴,能过其本而救其弱者也。上无其应,心无持吝处过,以此无衰不济也。故能枯杨更生梯,老夫更得少妻,拯弱与衰,莫盛斯爻。”

    这个解释极为牵强附会。枯杨再吐新枝,并非一定要长在阴处,而首先要地下有水分。老夫娶少妇更说不上是“救弱与衰”。少妇不衰,而一切女性皆弱。卦象本从生活取材,老少夫妇也有合谐而成美谈的。指一般中也有特殊。今麻将牌的花子之一,把一、二,三与七、八、九相配,趣名叫“老少夫(妇)”,类此。

    从事理或文学都可以说无论什么花草树木都可以枯而再华,为何偏说杨树呢?这是更关键之处。原来在民间神秘而趣味文化中,以“柳”谐音“留”。《诗经.小雅.采薇》:“昔我往矣,杨柳依依。”即言留恋家而依依惜别。汉代折柳送别民俗长期相承。欲留而不得不别,借物象意。近代求雨民俗,戴柳条帽、挥柳枝,寓意使**留住。丧俗用柳作哭丧棒,也含留恋逝去的亲人。杨与柳同类。杨虽枯老,仍可留住嫩枝,故喻老少夫妇合谐。正是承此而趣说:服柳枝灰可使妇有留恋之心。所取的目(腋)下毛自然也是妻子的。

    又“凡令夫爱,取赤杨足(枝),出夫脐处下着,即爱妇。”

    按,“赤杨足”不成意,当是“赤杨枝”之误。言暗用红柳枝在丈夫脐下摩拭。

    第四组,用桃枝、姓名、庚子日。

    “凡欲妇人爱敬,子日取东南引桃枝,则(削)作木人,书名,安厕上,验。”

    “凡欲妇人自来爱,取东南引桃枝,书女姓名,安厕上,立即得,验。”

    “凡欲令女爱,以庚子日,书女姓名,方圆口口,无主,即得。”

    “凡男欲求女妇私通,以庚子日,书女姓名,封腹,不经旬日,必得。”

    按,在浅层上可说桃枝是柳枝的泛化,但在深层上又谐音“套”而指女阴和**。性文化中以“烂桃”指女人性关系乱,与“破鞋”的说法同。《金瓶梅》第72回:“你这破答子烂桃子,豆芽菜有甚正条捆儿也怎的?”又,“这等你饿眼见瓜皮,不管了好歹的,你收揽答下,原来是一个眼里火烂桃行货子。”以“桃花运”指非婚姻关系的**。《醒世恒言.卖油郎独占花魁》:“也是他桃花运尽,合当变更,一年之后,生出一段事端来。”老舍《四世同堂》四四:“你苟着日本人,得了官儿,弄了钱,哼,你的女儿走桃花运。”

    “削木人”是仿以木人作伤害巫术而成说。书写姓名是对名字崇拜的套用,常用在伤害巫术与禁鬼。把木人安厕所中也是对“以秽毒攻秽毒”说法的仿用。庚子日有两个机制。一是从议婚的合八字也叫“合庚”而言。在庚日行此事,犹如合庚。另一是谐音“耕子食”。民俗性隐语把**说成“牛耕田”。**与生殖相关,即“种子”。第一条文字中“子”前当脱“庚”字。第五组,用鞋底土。

    “男子欲得妇人爱,取男子鞋底土,和酒与妇人饮,即相爱。”(伯二六六六背)

    按:爱情民俗中往往以“鞋”取“谐和”义的谐音。“破鞋”的说法即指她破坏了与丈夫的爱情谐和。详见拙文《鞋与古今民俗》,载《文史知识》2001年第4期。此条以“男子鞋”趣说“与男子谐”。土即尘,又以“尘”谐音“成”。下两条的“土”同此。

    第六组,用户下土。

    “凡欲令夫爱,取户下泥户上方固(圆)五寸,即得夫畏敬。”

    此条文意不畅,首先是“爱”与“畏敬”矛盾,可能是把不同的两条混误成一条了。即一条中前处是“畏”,后处是“畏敬”;另一条前处是“爱”,后处是“爱敬”。目的不同而方法相同。其次,文意当言:取户下土和泥,泥户上方圆五寸。那个怪字当是“圆”的误写。户下土即门坎下土,代表门坎。性隐语以门、窝指女阴。“坎”的古义即坑窝。“圆”指男女**团圆。门槛下的土泥到了门楣之上,如俗语所说把老婆顶在头上。所以可指爱老婆与怕老婆两种情况。

    有趣的是,此条办法竟然与鲁迅《祝福》中捐门坎一说相似。祥林嫂被迫改嫁又再遭夫死。柳妈对她说:你死后,阴间的两个丈夫要争夺你。你可向庙中捐一条门坎以赎再嫁之罪。也是以门坎受庙中千人踏、万人跨来代表自己身体被两个男人跨。生前象征性受罚取代了死后的真受罚。由此可见,门下土的说法从唐代在民间隐隐流传而生变异。

    第七组,用牛马足下土。

    “知妇人造事有外夫者,取牛足下土,著饮食中,与妇人吃,时令夜间唤外夫名字,又道期会处。勿使人传之。”(伯二六六六卷背,下同)

    “妇人别意,取白马蹄中土,安妇人枕下。物(勿)使人知,睡中召道姓名。”

    前条中“造事”犹言做事,指有外夫。下条“别意”指对丈夫心怀二意,另有所恋。牛马足下土自然不会让人睡中讲出秘隐。是巧用拆字法编字谜。“告”字上部像“牛”字,把“牛”字竖笔下部不计,与“足”字中的“口”,合成“告”字。“足”字的下部实际上就是“止”字,“足”字作左偏旁即变成此形。把“止”与“土”合成“址”。“牛足下土”的意思便如字谜,离合成“告址”:告诉地址。又加意而成为:夜间梦中说出情夫名字及幽会地方。

    按,《本草纲目.马》:“东行马蹄下土:作方术,可知女人外情。《淮南万毕术》:东行白马蹄下土,合三家井中泥,置人脐下,即卧不能起也。”从敦煌此件可类推,早时就有牛足下土一说及仿变的白马蹄中土一说,陶宏景只知后者。

    第八组,用鼠尾。

    “夫憎妇,取鼠尾烧作灰,和酒与夫饮之,即怜妇。”(伯二六六六)

    “鼠尾”谐音为“处偎”或“处依”,即夫妇相依相偎而处。“尾”的口语音与“依”相同。“怜妇”意为爱妇。

    第九组,用蜂窝、牛乳。

    “若欲追龙(宠)女者,先须吃(乞)水及炒食,用蜂窠泥作龙(宠)女形,用香花供养,取牛乳诵八百遍,一切六道(流倒)洒炒形象,更取一百赤色花,一诵一遍彼形象,即令龙(宠)女速疾而来。”(伯三八七四《观世音及世尊符印十二通及神咒》,下条同)

    龙王之女不可求,是“宠”之误。“吃”为“乞”之误,言求别人家的水和炒面(原文中“炒”字本作“耖”)。民俗:幼孩多病,向外人讨碎布拼成“百家衣”给穿。敦煌文卷又有讨三家水酿酒而好的说法。仿此而言讨水及炒面。西北的炒面或搀有盐、调料、蜜糖的。此本指后者,专名叫炒蜜。蜂窠即蜂窝,以“蜂”换“蜜”成“蜜窝”,又谐音指丈夫对家即对自己亲密。窠或窝,又可隐指女阴。“窝”又可谐音“我”。殊道同归。从机制说,单用炒蜜即可作人形,蜂窝粉较粗,搀和在内便于制作,更是重复加强了“蜜”的变名词为形容词亲密意。

    “取牛乳诵八百遍,一切流倒洒炒形象”,指把牛乳流倒宠女像上,同时要念神咒。“六道”是“流倒”的同音误写。一边倒乳,一边诵咒,共八百遍是增加操作的难度。乳即奶,而谐音“爱”。“牛”谐音“扭”,即转,寓指由憎妇转为爱妇。牵牛花之名实从茎枝扭转攀缘他物言。小孩玩具陀螺,方言或叫冰牛、转牛,即“转一扭—牛”的转换关系。

    第十组,用符印。

    “书印用四月八日。世尊此印,若有女人求男,女常佛前。若有众生求三味者,书顶上。”

    其中“女常佛前”句必有脱误字,依后文应言:常佩身前。原件所附画的符印为方形。其中套“心”“佛”“三昧”字,并无神秘之处。用佩符求爱,纯是宗教迷信而骗人,是上述趣意骗人系列的异变而末流,毫无文化意味。

    这些奇术的非理性特点自然同于西方学者所言的顺势巫术、接触巫术,但这只是表象,它的深层却全是中国民族文化的具体内容。《易经》卦象及文句;头发代表人伦、人心;门下土及门坎的比喻;青丝、桃、柳、鞋、庚子日、奶等等的谐音;以及相关的婚姻爱情民俗,民间性隐语。这些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是有普遍性、网络性的民俗载体,而外国民俗中是绝无的。

    即令不用巫术这一术语,只用传统文化的网络关系,也可把这些奇术解释得清楚而深刻。后世被人相信而付诸实施的巫术都是从原始巫术沿承的,只有所谓相似律和接触律的认

    定原理,不参与其他机制。而敦煌求爱术与此并不直接对应,头发之类、桃柳之类既不相似所爱的人,也不是他们日常接触之物,真正的机制是文化中的某种说法,与受巫术的人没有直接关系。

    也就是说,所谓这些奇术的设计动机不是认为可达到获爱的目的,而是借此编造曲折巧趣的说法,显示编造者的聪明才思。有如谜语,获爱是谜底,已告诉给你;那些办法是谜面。看你能否猜到从谜面论证谜底的具体道理或原因。能识破这些文化的、语文的机关,便豁然大悟:谜底原是假的,开玩笑的说法而已。谜中有谜,谜面中所利用的文化的、语文的曲折情况’才是真正的、难参透的谜底。

    也就是说,借用了巫术的神秘外衣或类型,以善意、巧曲的骗人引人思辨而欣赏其中的趣味为目的。这是我国神秘文化中一大特点,一大类型。由于从未有人揭破其中的奥秘,遂被迷信职业者用为骗人的巫术,辑存在敦煌文卷中。用中国民俗学派的观点和理论,恢复它们当初的文化内涵的庐山真面目,就化腐朽为神奇,破除迷信,使它们成为诙谐、调侃、谑趣之类的语文读物。

    上述辨析也可以从伯二六一〇《攮女子婚人述秘法》的卷名中得到证明。

    “攮”应是“攘”的误字,义为偷。“婚人”不辞,当是“昏人”的别写,意思是使人昏迷而不明智,即“哄人”。《太平广记》卷451《贺兰进明》:“唐贺兰进明为狐所婚,每到时节,狐新妇恒至京中,通名起居,兼持贺遗及问讯。家人或有见者,状貌甚美。至五月五日,自进明已下,至其奴仆,皆有续命。家人以为不祥,多焚其物。”与谁结婚,不能说成“为谁所婚”,更没有与狐结婚的事,实是“为狐所昏”,即被狐所迷。此可证“婚人”即“昏人”。起初当是《攘女子昏人秘术》之名,等于明言迷人哄人术,内容只限于男偷女。巫术职业者见有机可乘,便加入女偷男,夫妻之间的内容。传抄中题目有了讹字而文意不畅。

    但是,高国藩《敦煌民俗简论》文(1983年)、《敦煌民俗学》(1989年)、《敦煌古俗与民俗流变》(1989年)、《敦煌巫术与巫术流变》(1993年)三种专著,一直把这些奇术当作敦煌实有的民俗,实有的巫术,作了一系列的错误解释,很值得对比。

    关于卷名,高书说:“攮”通“禳”,祈求义。又说“‘婚人’指结过婚的男人。”连基本语文常识都不顾了。又另说:“标题意为:祈求女子男子述秘法。”然而,如此却成为祈求生女子男子之意了。

    对于“以未嫁女子二七物,作绳系足”句,高书言:“为什么十四岁的女孩子,头上梳髻,又在脚上扎绳,便会被人爱敬?所谓‘发二七’便是指十四岁(二七)把头发梳成髻,并在上面插上簪物之意。唐玄宗规定:‘男年十五,女年十三以上,听婚嫁。’(《唐会要》卷八十三)十三、四岁的少女,头梳髻子,脚系彩绳,表示已到求偶年龄,自然引起人们关注,赢得青年人的敬爱,故云必有时人敬爱。”

    对“物”不知是“枚”之误,形成一连串可笑之误。髻是婚后的发饰,岂是未婚女性可有?而且连常识都不顾了。哪有女子脚系彩绳求偶的民俗?总之,丝毫未知其中的事理。把原意的可得此未嫁女之爱,误成了十四岁未嫁女可获众人的爱慕。失之毫厘,差之千里。

    对于毛发、指甲、桃枝、苦杨,高书天真的从《本草纲目》中找到治病的例子说:“既能治病,难怪敦煌唐人将它们用来治相思病。不如说这是敦煌唐人对医相思病之中药的大胆的探讨。”所找到的是头发治惊痫、去心窍之血,桃枝治心腹痛、破血、辟鬼,指甲治阴阳易病,栘杨可使酒味正。这与所谓相思病有何关系?一切药物都可治病,为什么偏用这几样呢?可见巫术说不解决问题,中国文化中的某一具体内容才是切合点,研究神秘文化必须一把钥匙开一把锁。

    “取赤扬足出夫脐下着”中是“赤杨枝”之误,高书却讲成“将痒足触夫脐处,必得爱敬就是典型的接触巫术。”

    本来聪明好事者是趣说骟人,高书却言:“在敦煌唐人看来,爱情是神秘而不可解的,吃这种不可解之药,便能得到这种不可解的爱情。”变成敦煌唐人世代的共识了。

    对于牛足下土使妻子睡中说出外夫姓名一说,高书的解释:牛是祭神的灵物,足印有魔力。但祭神的牛羊猪肉岂不最有魔力?为什么偏用牛蹄下土?又另解释:牛心向主,妇人吃牛足下土受到感应,使妻心也向其夫。但文中并未说是自家的牛足下土。如丈夫是牛主人,妻子岂不也是主人?妻子真心向丈夫,必停止外恋而向丈夫坦白,怎么只是梦语泄密呢?白马不用于祭神,高书也说是灵物,蹄下土有使人梦说真话的魔力。

    本来有深厚民族特点,有规律和体系网络的这些神秘说法,简单省力的套上“巫术”和“魔力”的标签,代替了最基本的文献校点整理及在此基础上的细致深入研究。丰富多彩的文化内涵被掩盖,失去相互联系,肢解得乱七八糟,必要时就可无据而乱说。这样的无效研究和失误,从反面证明建立中国民俗学派的必要和迫切。

    敦煌求爱术同用柳枝是渊承《易经.大过》,已见前叙说。而用头发、指甲、鞋底土、户下土等也是上有继承。

    长沙马王堆出土的西汉竹书《杂禁方》全文是:

    又(有)犬善皋(嗥)于亶(坛)与门,蜍(涂)井上方五尺。夫妻相恶,蜍(涂)户□方五尺。欲微贵人,珠(涂)门左右方五尺。多恶薨(梦),蜍(涂)床下方七尺。姑妇善(斗),涂(涂)户方五尺。婴儿善泣,蜍(涂)上方五尺。

    与人讼,书其名直(置)履中。

    取两雌隹尾,燔冶(治),自饮之,微矣。

    取东西乡(向)犬头,燔冶(治),饮。

    夫妻相去,取雄隹左蚤(爪)四,小女子左蚤(爪)四,以鍪熬,并冶(治),傅,人得矣。

    取其左麋(眉)直(置)酒中,饮之,必得之。

    笔者孤陋寡闻,仅见学者对此文献的通假字和异体字有校释如括号中所引,未见对此文内容有所研究。但“欲微贵人”“微矣”的“微”字,尚无校释。此议,它是“尾”的通假字。《说文》:“尾:微也。”《论语.公冶长》“孰谓微生高直”,而《庄子》、《战国策》都作“尾生”。《史记.殷本纪》“微子启”,《索隐》言:“微”一作“尾”。《尚书.尧典》:“鸟兽孳尾。”孔传:“乳化日孳,交接曰尾。”而《史记.五帝本纪》作“鸟兽字微。”竹书此“微”字应是解读成“尾”的交接义。

    此文献的主要内容就是转憎为爱的奇术。夫妻相去犹言夫妻相背,也就是夫妻相恶。“得”就是实现,指实现“微”。没有想与“贵人”**的。“贵人”当是“规饪”的谐音。规,即圆,而指女阴。饪,即食物。从《诗经》《楚辞》就已经是指**的隐语。

    为什么用那些物品就能达到求爱的目的,属于神秘机制,竹书自然不作解释,需要研究解密。从我国趣味性文化的大局与规律可知,所用物品并非是实际性的,而是言在此意在彼。即是用它们的字音来谐音另外的某个意思。

    好几项转憎为爱是共用土涂抹某个地方。“土”就是“尘土”,而谐音“成图”,指图谋成功。如此... -->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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