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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鲍老”是木偶戏的趣难名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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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衣服都较宽大,显得浪当。杨诗的主旨是:借此表示如俗谚“老鸦笑猪黑”而实为半斤八两的事理。《愧偏诗》题目的“傀儡”就是统说“郭郎”与“鲍老”的,也就是与“木偶”是同义词。

    《水浒传》第33回:“宋江回头看时,却是一夥舞鲍老的……那跳鲍老的身躯扭得村村势势的。”这里写的是正月十五闹元宵的“社火”节目,没有帐幔,人执木偶,执者也有舞、跳等表演。说的是“一夥舞鲍老的”,只能是一夥手执鲍老而舞的表演者,即一夥手执傀儡而舞的,各人手执的傀儡可以不同。而不可能是一夥同表演鲍老这种角色而舞的人,而若都是表演鲍老这种角色,就不可能不同,而无须组成“一夥”。

    第66回叙“吴用智取大名府”,是利用元宵灯节入城劫狱,救卢俊义、石秀。小说描写打劫的混乱情况:“娱人傀儡,顾不得面是背非;照夜山棚,谁管取前明后暗。……踏竹马的暗中刀枪,舞鲍老的难免刃槊。”山棚,就是表演的帐篷。“踏竹马”是骑竹马表演,“舞鲍老”就是执鲍老的演员,鲍老即所执的傀儡。娱人傀儡,自然是统说表演木偶戏,而绝不能是说只表演“鲍老”这一种角色。

    《醒世恒言.一文钱小隙造奇冤》:“定睛看时,吃了一惊。不是傀儡场中鲍老,竟像秋千架上佳人。”是说猛然看见像表演的提线傀儡戏中的一个鲍老,定睛看时却不是,而实际是个上吊的妇人。鲍老也正是指傀儡,同义词互换。否定的是“傀儡场”,即木偶戏场。肯定的是上吊的妇人像提线木偶。也绝不能是说上吊的人只像“鲍老”这一种角色。

    “鲍老”为什么会指称傀儡即木偶。它应是“包老”的谐音,即“块磊”、“疙瘩”义。“木包老”即本是一块木头,却因人而能作生动活泼有趣的表演。初唐民间诗人王梵志的一首诗:“造化成为我,如人弄郭秃。魂魄为绳子,形骸如柳木。掣取细腰肢,抽牵动眉目。绳子乍断去,则是干柳朴。”所谓“干柳朴”,即一截(一块)干柳木疙瘩。由此对比一经著衣饰而由人牵动表演,则大相径庭。许多咏木偶戏的诗文都是如此内容,此不烦示。

    《尔雅.释木》:“袍、遒木:魁癍。”癍,是树木所长之瘿,也指人和动物所长的肿瘤。都从疙瘩状而言。郭璞对此条作注:“谓树木丛生,根枝节目盘结块磊。”包、袍、鲍,同音,所以“鲍”可被谐音而同指疙瘩状。

    把平实的“包老”说成“鲍老”,是以姓鲍的老人的谐音虚假求趣。六朝志怪故事中一些动物变成人,往往从动物名谐音成某种姓。如猴子所变,或姓胡、孙、袁,即由“猢狲”、“猿”而言;猪所变,则作姓朱。《西游记》的孙悟空即如此,猪八戒其实应作姓朱,指流沙河为姓的沙和尚也属此类。

    最早解释“鲍老”的,是王国维《古剧脚色考》:“《杂录》又云:弄婆罗……。婆罗,疑婆罗门之略。至宋初转为鲍老。杨大年《傀儡诗》云:‘鲍老当宴笑郭郎,笑他舞袖太郎当,若教鲍老当宴舞,转更郎当舞袖长。’(陈师道《后山诗话》)至南宋时,或作“抱锣”。《梦华录》(七)云:宝津楼前百戏,有假面披发,口吐狼牙烟火,如鬼神状者上场,著青帖金华短后之衣,帖金皂裤,手携大铜锣,随身步舞而进退,谓之抱锣。绕场数遭,或就地放烟花之类。抱锣即鲍老,以此际偶携锣,遂讹为抱锣耳。然舞队犹有《大小斫刀鲍老》(《武林旧事》)、倬刀鲍老(《梦粱录》)等名,又南北曲调以‘鲍老’名者殆以十数。金元之际,鲍老之名分化而为三:其扮盗贼者,谓之邦老;扮老夫者,谓之孛老;扮老妇者,谓之卜儿。皆鲍老一声之转,故为异名以相别耳。《太和正音谱》之‘鸨’,则又卜儿之略云。”

    但是,这些解说完全是错误的。《东京梦华录》卷七《驾登宝津楼诸军呈百戏》一节所叙的表演节目名称共三十个,都是真人表演,并没有木偶戏,看全文即知。木偶不须“假面”,也不可能“口吐狼牙烟火”。有关原文是:

    “有花妆轻健军士百余。前列旗帜,各执雉尾、蛮牌、木刀,初成行列……忽作一声如霹雳,谓之‘爆仗’,则蛮牌者引退,烟火大起,有假面披发,口吐狼牙烟火,如鬼神状者上场。着青帖金花短后之衣,帖金皂裤,跣足,携大铜锣随身,步舞而进退,谓之‘抱锣’。绕场数遭,或就地放烟火之类。又一声爆仗……有面涂青碌,戴面具金睛,饰以豹皮锦绣看带之类,谓之‘硬鬼’。……又爆仗一声,有假面长髯,展裹绿袍靴简,如钟馗像者,傍一人以小锣相招和舞步,谓之‘舞判’。……谓之‘哑杂剧’。……谓之‘歇帐’。……”

    对此应作三辨。其一,文中明确的说,表演者是“花妆(化装)轻健军士”,与总题目中的“诸军呈百戏”一致。完全排除了是“鲍老”即木偶的可能。所言“假面披发”而抱锣者,仅是具体节目之一,不是戏曲品种之一。原文不但未说这就是“鲍老”,而且明言是角色的道具,因而也是节目之名。王国维说“抱锣”即“鲍老”,并无根据。

    其二,演《抱锣》的演员既戴面具,而且“跣足”,这两点充分可证不是木偶戏。木偶戏都有围棚,演员在棚后操纵木偶,木偶一般不露小腿部,更不会跣足。文中所叙戴面具的节目有多种,并未交代是在棚内表演。反而交代,节目表演之前,“有花妆轻健军士百余,……初成行列”,由其中几人出列表演武打;武打之后便仍在此处表演《抱锣》等节目,后面另外还有骑马表演的一些节目。所有这些充分证明,这些都是真人表演,与傀儡即鲍老全无关系。后人言鲍老戴面具,就是据王国维误说而来。

    其三,古代语言学说的“一声之转”,指的是同一事物之名,在不同时间地点,名称变成不同写法,但读音还是相同或相近的。也就是音或字形虽小变而义不变。但王国维所言,由印度“婆罗(门)”这种人,变为指木偶或戏曲表演的“鲍老”,又变为指强盗的“邦老”,指老年男子的“孛老”,指老妇的“卜儿”;由“卜儿”再变成指妓母的“鸨儿”,却完全是差别甚大的不同的人。所论甚为错误。对“鲍老”的字面也避难不及。

    至于元剧中指称盗贼的“邦老”,笔者已经确言:是方言把盗匪叫“棒老”的谐音隐实示虚,设难成趣。棒,指持棍棒打劫;老,指称人的贬义词尾,如“乡巴老”、“打铁老”等。详见《古汉语研究》2006年第2期拙文《释元剧“帮老”》。而指称老汉的“孛老”是“伯老”的谐隐;指老妇的“卜儿”是“婆儿”的谐隐;指妓母的“鸨儿”是“保儿”的谐音趣难,从养母即保母而言。它们各有自己的内部曲折,与“鲍老”风马牛不相及。

    宋代把馒头、包子叫“疙瘩”,把木偶叫“鲍老”即“包老”,即“木疙瘩”。明代把包子又叫“鲍老”。食品与戏曲本无关联,但汉语谐音文化的特殊联系却无巧不成书,风马牛不相及而相及了。证成了食文化的一个问题,又证成了古代戏剧史的一个问题。经验是:不盲从而附和前说,对前说作种种推敲。找出破绽,也就是线索。穷追不舍,求得事理、用字名义双安,文从理顺。

    在国学中,似是而非的大小论述还有不少,需要学人一个一个地切实研究,推陈出新。

    (原载《戏曲文献》第七十四辑,2007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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