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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双恩记》变文补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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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天差。

    明按:“世”是“他”之误。前文言:“既遭父母相嫌虐,转转思量生恶毒。”本例句则承应而说:想叫父母对我垂情而改变态度,那不合他们的愿望,是不可能的;而我给他们当儿子,那是天意的差遣,我自己现在是不愿意的。

    1097-1如是啼哭,伴行数日,到利师跋王国界内。

    明按:善友是孤独一人,并没有谁做伴。“伴”是“狂”字成误。“狂行”就是乱走。最早说成“猖狂”。《庄子.山木》:“南越有邑焉,名为建德之国。其民愚而朴,少私而寡欲,知作而不知藏,与而不求其报。不知义之所适,不知礼之所将。猖狂妄行,乃蹈乎大方。”成玄英注:“猖狂,无心。妄行,混迹。”无心,即没有目标,不遵道路。混迹,即到处乱走,信步而行。又如《在肴》:“鸿蒙曰:‘浮游,不知所求;猖狂,不知所往。……’云将曰:‘朕也自以为猖狂,而民随予所往。’”《庚桑楚》:“吾闻至人,尸居环堵之室,而百姓猖狂,不知所如往。”三例“猖狂”均与游、行、往等联系,正说明词义只说具体的行走,不是言与品德相联系的行为,都是说原始社会初民的自由之况。《淮南子.俶真训》同述此义:“当此之时,万民獐狂,不知西东。含哺而游,鼓腹而熙。”可知“猖狂”已有异写词形为“獐狂”。东汉赵晔所撰《吴越春秋.夫差内传》:“吴王率群臣遁去,昼夜弛走,三日三夜,达于秦徐杭山。胸中优愁,行步猖狂。”逃至陌生之地,四顾茫茫,只能是听天由命,信步而逃了。

    在魏晋时期的汉译佛经中,可以看到“狂走”即是说乱走。《杂阿含经》卷四七:“猫狸迷闷,东西狂走。”《杂宝藏经》卷六:“遂复前进,被打狂走。值他捕雁,惊怖偉惶,触他罗网。”这个“狂走”,扰是乱走。“狂”仍不同于发狂的“狂”。唐代的书证,又如柳宗元《答韦珩示韩愈相推以文墨书》:“(扬)雄遣言措意,颇短局滞涩,不若退之之猖狂咨睢,肆意有所作。”也就是写文章如行云流水,并无定局死套,“肆意”正提示了此“猖狂”为信笔由意之义。

    在《敦煌变文集》中,累见“猖狂”此义,或异写为“獐狂”、“麖狂”。《伍子胥变文》:“女子拍纱于水,举头忽见一人,行步獐狂,精神恍惚。”这是写子胥逃国,前文巳言他不谙道路,“信业随缘,至于颖水。”《张义潮变文》:“承珍忽于旷野之中,迥然逢着一人,猖狂奔走。遂处分左右领至马前,登时盘诘。”此人是唐朝使者,他答言:“汉朝使命,北入回鹊充册使立。得至此间,不是恶人。”“行至雪山南畔,被叛乱回鹘劫夺国信,所以各自波逃,信脚而走。”“信脚而走”正是词义。《张义潮变文》:“蕃贼麖狂,星分南北;汉军得势,押行便追。”这是说敌人四面乱逃。《伍子胥变文》:“枪沾汗血,箭下猖狂。”写箭射得敌人乱逃。

    《秋胡变文》:“学问完了,辞先生出山,便即不归,却投魏国,意欲觅官。披发倡伴,佯痴放呆,上表奏进陈王,誓不见仕。”其中“倡伴”也是“猖狂”之误,指乱走。与“佯痴放呆”承应。这种写法与《伍子胥变文》一致:“子胥问船人曰:‘吴国如何投得?’船人曰:‘子至吴国,入于都市,泥涂其面,披发獐狂,东西驰走,大哭三声。’”而所谓“东西驰走”即东西南北,四向乱走。项先生《敦煌变文选注》把“披发倡伴”校正为“披发倡伴(佯)”。并设注:“原文‘伴’《变文集》校作‘狂’,字形稍远,当作‘佯’。倡佯,散诞闲游貌。”其实《变文集》以文意校作“狂”是完全正确的,在古代文学中,“披发”就是不拘礼法而狂乱的标志。散诞闲游与佯痴放呆不能承应。

    上述失校之处,在《敦煌变文校注》中相同。

    《敦煌变文选注》中的《双恩记》只是卷七及卷十一两部分,未选卷三部分。《敦煌变文校注》中的卷三部分,也有一些失校之处。本文也试申校勘及注释讨论。也是先标示文句的页数行数。“校注”之类,指的是《敦煌变文校注》原有的“校注”及编号。

    924-10涌身虚空,高七方罗树,身上出水,身下出火。东涌西没,西涌东没。

    明按:“身上出水”句,核查上海古籍出版社《俄藏敦煌文献》第14页,影印原卷第19行,原作“身上出木”。但研究者对“身上出木”或“身上出水”的意思,都避难而不解释。今议,“身上”就指全身,而不是仅指身体的上部,因为没有仅指身体下部的“身下”一词。所以,“身上出木”的“出木”与“身下出火”的“身下”,都是衍文。原文应只是“身上出火”一句。“出火”指闪光。此承应上句:“世尊以一道光照其阿罗。光才照身,寻便自在。涌身虚空……”因“身上出火”而误衍“出水”,又被误成“出木”。又,“涌身虚空”“东涌西没,西涌东没”中都当校为“踊”:跳跃。

    又,“七方罗树”应是“七多罗树”之误。丁福保编纂《佛学大辞典》:“七多罗树:(植物)多罗树者,多罗叶之树,高木也,故譬物之高,辄曰七多罗树,言比多罗树高七倍也。《法华经药王品》曰:‘坐七宝之塔,上升虚空,高七多罗树。’《智度论》二四:‘千阿罗汉,闻是语已,升虚空,高七多罗树。’”又,“多罗”的第二义:“树名。译曰岸树、高竦树。玄应《音义》二四:‘多罗,按《西域记》云:其树形如棕榈。极高者七八十尺。果熟则赤。如大石榴。人多食之。东印度界,其树最多。’”

    924-13坚请阿难升座说法。未说间,大众有疑,忽然间道:“如是我闻”,大众方知是阿难。

    校注:原卷“间”字,多家录作“闻”,臆改不足据。

    明按:但核查原卷第26行,当判为“闻”字,与其他处“闻”字笔形一致。即其中的“耳”字,左下角是竖笔与横笔的相交关系。而“间”字中的似“日”字,左下角是竖笔与横笔的两端相切关系,即都不出头,分别十分明显。“忽然闻”是大众忽然闻到阿难的话,意思显赫。

    14若遇西天獅子脂,不销一滴皆成水。

    校注:不销,犹“不消”,不需要也。

    明按:“一滴”就指极少量。如果是说不需要一滴,那么是需要多少呢?对于“滴”,是不能再分成半滴、三分之一滴等等更少的量。也就没有半滴、三分之一滴等说法。“不”是“只”之误。前文:“信如獅子乳、皮:乳一滴入于众兽血中,尽变为水。”《华严经》七八:“譬如有人以牛羊等种种诸乳,假使聚积盈于大海,以师子乳一滴投中,悉皆变坏直过无碍。”都是说“一滴”。无须变说成:“不销一滴”(用不上一滴)。《大目乾连冥间救母变文》:“目连启言不得说:‘大王照知否:贫道生年有父母……’。”其中“启言”与“不得说”矛盾。明明是说了很多话,怎么是“不得说”呢?《敦煌变文校注》有感于此,校点为:“目连启言:‘不得说大王照知否?……”。但“不得说大王照知否?”中的“不得说”实在是大有隔碍的。应该校正成“目连启言只得说”。即只得把母亲生前种种恶行说明,而这一般是不愿意说的。《金瓶梅》第七回:“你老人家去年买春梅,许我几匹大布,还没与我。到明日不管一次总谢罢了。”其中“不管一次”是“只管一次”之误。即把两次的谢礼一次总付。

    3若解信心坚固得,大难苦海错漂沉。

    如此文字,只能勉强讲成:如果对佛的信仰坚固,也会有苦海漂沉的大难;但这是冤假错案。显然不是文章应说的意思。文章应说:不会有苦海漂沉的大难。可见“错”是“莫”之误,因为“错”的右旁与“莫”近似。

    925-9探候欲专兴甲马。

    校注:探候:打探消息的人,犹如今语“探子”。

    明按:打探消息的人,是没有专兴甲马即决定打仗的职权的。“探候”在这里不是名词,而是动宾词组:探听征候。例句是说:先打听消息,再决定是否打仗。后文:“非唯探候闻宫内,兼又传扬动国城。”(941.3)“探候”的意思也是指打探到的消息。

    925-16子时送晓,伏日送寒;是身即之奇居,乃中天之胜地。

    校注:王文才校:“身即”疑作“身毒”,即天竺。

    明按:《敦煌变文校注》采用此校,因而对“身即”特标专名号。但从没有把“身毒”另作“身即”的。如果以为“身即”是“身毒”之误,就应当直接改正成“身毒”。例句并不是要说“身毒”全国如何,而是要说释迦佛所住的这座山的神异性。实际上“身即”是个词组,“身”是身体,“即”是动词,意思是:在;就;临。“不即不离”的“即”。例句说:(此处)是佛亲身降临而居处的。

    925-19桂畔应难离野禽,松间只是栖灵鹫。

    校注:王文才校:据上文“只栖瑞鸟不宿凡禽”,此处“离”字似“宿”字之误。

    明按:“离”字与“宿”字的音形都不近似,难以成误。“离”应是“杂”形近之误。不夹杂凡禽就是不宿凡禽。

    925-16分殿之河珠入牖,栏之斗色流光。

    校注:此句应脱一字,疑当于句首补一“枕”字。下文:“月色添光斗枕栏”可证。潘校于“栏”下补“杆”,似未确。

    明按:此及下条的“分殿”都不辞,似是“芳殿”之误,誉美之词。唐太宗《守岁诗》:“暮景斜芳殿,年华丽绮宫。”此句“河珠”与下条“露珠”都指银河星珠,这本应是设注解释的。前文“此乃孤高迥峰,香丽偏奇,分明银汉之通邻,皎洁之星宫接里。”芳殿、星珠,都承此而说。所补的“枕”字大误,参见下条。“斗”是北斗,自然没有什么人或仙枕北斗而睡。潘校实误,因为银河或北斗都没有什么栏杆。“栏”字是“阑”字之误,后脱失“干”字。“阑干”意思是横斜,正用于说银河与北斗。曹植《善哉行》:“月没参横,北斗阑干。”鲁迅《集外集拾遗.〈亥年残秋偶作〉诗》:“悚听荒鸡偏想寂,起看星斗正阑干。”

    20正夏风生送腊寒,子时雉叫交(教)星昼。

    明按:只能说春天的温暖送走了腊月的严寒,不能说夏天的风送走腊月的严寒。“腊”是“猎”之误,象声词“猎猎”的省说:夏天猎猎之风送来凉意。“星昼”不辞,是“行昼”之误:运行到白天。“交”字不误。交行昼:交接而运行到白昼。不烦校勘为“教”。

    3露珠入牖阿分殿,月色添光斗枕栏。

    “斗枕栏”是“斗正阑”之误。斗,即北斗。不仅北斗,无论什么斗,都不能枕什么“栏”。《敦煌变文校注》是据此错误的“枕”字,又错校了“栏之斗色流光”句。

    926-1截银河,侵北斗,抦押栏杆光冷透。

    校注《集韵梗韵》:“抦,枝也。通作秉。”任校、白校、潘校皆作“柄。未知确否。又“押”或当读作“压”,写本中“押”“压”通用。

    明按:“柄”字是确校,“斗柄”指北斗星第五第六第七的三颗星。而“栏杆”也是“阑干”之误。又,文中说灵鹫山各种美好,自然不应说这里有缺点是“冷光”。“冷”是“泠”之误:清和。“截”是“接”之误,至明。

    926-3若要上方膳帝释,出门轻把白榆攀。

    句言帝释以白榆树的榆钱为膳。这是趣侃之说。古乐府《陇西行》:“天上何所有,历历种白榆。”是以星名而趣成树名。古神话也说“桑榆”是日落之处。于是说天上有榆树。纬书《春秋运斗枢》:“玉衡星散为榆。”叔、桂生,合刚阳。”注:“椒、桂,阳星之精所生也。”人间的榆钱可食,此变文便说用天上的榆钱给帝释作膳。这也是应解释的。

    926-15灵鹫山胜法会殊,王舍国强经不异。

    明按:变文大讲此山与王舍国的各种优胜及灵异,有道是“国胜馀国,山胜馀山”;“经胜馀经”;“法胜馀法”。决不会特别说王舍国的佛经平常,没有圣异之处。“不”是“亦”之误。敦煌文卷中“不”“亦”“又”互误的例证很多,此不赘。

    929-4欲界并有身光闪烁,□晚日之无口;体相庄严,共诸天而有异。

    既是说神人身光闪烁,就不会偏用暗淡的“晚日”来比喻。“晚”是“晓”之误。缺字按文意,可以补足为:“似晓日之无别”。

    929-22各整威仪离宝殿,倶来眷属下人间。

    校注:“来”,疑当作“将”或“与”字。

    明按:“来”不可能误成“将”或“与”字。“来”字不误,“眷属”是动词:眷顾。“来眷属”,是语法所所的“连动式谓语”。把“眷属”误当成名词,遂误以为“来”字错误。王安石《谢手诏令视事表》:“恐上辜于眷属,诚窃幸于退藏。”李纲《论宣抚职事札子》:“臣自视阙然,恐不足以仰承委付之意。至于不避烦黩,立祈罢免,而眷属之厚不容退避。”其中“眷属”就是动词,眷顾的意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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